一、什么是房屋租賃?
房屋租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作為出租人將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賃關系終止時,將房屋返還出租人的行為。
與他人以聯營、合作經營、承包經營等方式將房屋提供給他人使用,不參與經營,但取得收益的行為,視為房屋租賃。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根據《武漢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房屋承租人在共居人購買房屋后未表示異議,是否可以認定為該房屋由承租人委托購買?
案情簡介
2005年3月18日,原告張某兵與北京市藍某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原告承租該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區增某路92號的一套商品房,該合同中寫明承租人為原告張某兵,租賃期限截止于2008年10月1日,每月租金3200元。2005年6月12日,原告張某兵的遠房親戚李某菲因無固定住處便與原告一起居住,暫住在原告張某兵租賃的房屋...
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包括以聯營、承包經營和合作經營等名義,將承租房屋交付給他人使用并獲得租金性質的保底收益的,均為房屋轉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轉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
3、預租的商品房。
另外,租賃合同中未約定可以轉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轉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轉租。
承租人擅自轉租的...
“先租后買”已成為多數人的安家模式,最近國家對樓市的各項調控,使得越來越多的人走向租房的路。正值畢業高峰,許多高校畢業生也紛紛走出校園,開始找工作租房,租房大軍隊伍逐漸壯大。而如今政策法規相繼出臺,如何保障房屋租憑的安全,避免糾紛發生,成了最為關鍵問題。
什么是房屋租憑?
房屋租憑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出租人將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房屋出租給承...
家住某縣城的退休工人劉老漢,有私房一棟。因劉老漢的兒女都在外地工作,房子長期無人居住。劉老漢便與人說起,想租出去掙點錢補貼家用。
該縣農機廠工人尤某因單位沒有分配住房,一家人只好寄住在父母家中,生活多有不便。聽到劉老漢出租房屋的消息后,便前來與劉老漢商量租房的事。兩人約定,劉老漢的房子租給尤某,租金每月按100元收取,租期三年。
就在尤某搬進去不久,劉老漢聽說有人出的租金更高,就要求尤某...
北京市的物業租賃交易按出租人的不同劃為兩種:一種為發展商將所開發的物業直接出租給承租人,發展商統一定價,并簽訂統一格式的合同,也稱為一手租賃;另一種為投資房地產的買家從發展商手中買下個別單位,自行裝修后再向承租人出租,此為二手租賃。
同一個物業中的二手租賃的不同的出租人,即業主由于對出租產生的回收效益比率、速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認識差別,因此從定價到合同條款均有不同。常常出現 缺乏經驗的出租...
據初步統計,這是自1995年起,北京第5次修訂房屋租賃法規,2007版房屋租賃法規只推行了兩年,就再次進入修訂期。對此,市政府針對《規定》發布的問答解釋:2007版房屋租賃法規實施后,出租房屋管理出現了一系列新問題,如出租人擅自縮短租賃期限、提高租金標準;群租現象較為突出等,因此再次修規。
1 政府可定指導價防盲目上漲
政策:租賃市場在短期內出現租金較大波動等異常變化,市人民政府可以...
一、案情實錄:
位于深圳市福田區某廣場202、203、204、205、206原系被告所有。2003年9月1日,原被告簽訂了一份《轉讓、租賃合同書》,約定被告將某廣場二樓約800平方米的房屋(即某廣場202、203、204)租賃給原告使用,租期從2003年9月1日起至2008年8月31日,并將涉案房地產中的一套西餐設備轉讓給原告。合同簽訂后,原告開始進行經營。
2003年11月19日,在深圳某地產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務的情況下,第三人溫某委托...
1.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不采取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3.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4.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
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轉租的效力
2007年2月,原告甲與被告乙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甲將坐落于某休閑廣場一門面租賃給乙,租賃期限從2007年3月至2012年2月,租金按年交付,前三年為每年43800元,后三年為每年46800元。合同簽訂時,被告向原告支付第一年的房租23800元。
乙承租后自己經營一部分店面,將另外大部分店面轉租給了第三人周小秋經營。2007年5月28日,乙以書面形式用特快專遞告知原告門面轉租。同年5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