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租后買”已成為多數人的安家模式,最近國家對樓市的各項調控,使得越來越多的人走向租房的路。正值畢業高峰,許多高校畢業生也紛紛走出校園,開始找工作租房,租房大軍隊伍逐漸壯大。而如今政策法規相繼出臺,如何保障房屋租憑的安全,避免糾紛發生,成了最為關鍵問題。
什么是房屋租憑?
房屋租憑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出租人將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憑關系終止時,將房屋返還出租人的行為。與他人以聯營、合作經營、承包經營等方式將房屋提供給他人使用,不參與經營,但取得收益的行為,視為房屋租憑。
如何保障房屋租憑安全?
1、雙方應做好租期調查
無論出租房或是承租方,在簽訂租憑協議前,都應對彼此的資信情況、工商、財務狀況和有關資產狀況做一調查,以防有一方有虛假成分,為以后的履約做好準備。
相關案例:小王今年畢業,為了方便工作,小王打算在公司附近租個房子。在找房過程中,小王看到一小區墻上貼了個租房廣告,經聯系,租房人自稱是房東,有一單間出租,因為急著用錢,所以價格比較低。涉世未深的小王還以為自己撿了個便宜,連忙付了半年的租金,租房人拿出租房協議,兩人簽字完,租房人表示,協議公證費由小王出,小王認為可以省下這筆費用,就決定不去公證。誰知等第二天小王帶著大包小包搬家時,才發現,昨天租房給自己的原來是個租客,昨天租期到,他套用了真房主的產權復印件,讓自己誤以為他就是“房東”,對著協議里假的個人信息,小王后悔不已。
2、完備房屋租憑的法律條件
盡管發生的房屋租憑糾紛案例有很多,但只要依據法律,按照規定的法律程序,完善必備的文件,即使發生糾紛時,也是有法可依。
首先租憑雙方應該簽訂書面合同(租賃當事人可在武漢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網下載市房管部門和市工商部門制訂的合同示范文本參照使用),而按照3月15日,新出臺的《武漢市房屋租賃須知》規定:出租人應當自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持規定資料到社區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務站申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實填報出租人、承租人、出租房屋等相關信息,故租憑雙方必須出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辦理租憑登記備案手續。并向登記部門提供有關產權證明、租賃安全合格證、共有產權人同意出租意見和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等法律文件。
特別提醒:
按照規定,如果承租人沒有辦理登記,一經落實,要處1000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如果將不具備租賃條件的房屋出租,一經落實,將罰款最高達到3萬元。
3、制定合同細節清單細化
很多出租房都是配備裝修和家電的,而在租憑雙方簽訂合同時,必須寫請清單細節,注明賠償條例。必要時可聘請律師或者相關懂法人員參與合同協議文本的制定和修改,請律師審查有關法律文件和證明文件,必要時可以讓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或請律師對有關法律文件予以見證。防患于未然,杜絕一切可能發生的糾紛和隱患。
相關案例:近日,李小姐有一件鬧心的事,李小姐有套房子用于出租,由于該出租房屋距離她自己居住的地方有點遠,所以一直都是全權委托給中介,租金也是一年結算一次。在期間,徐小姐還對房子進行一次裝修,配備整套家具。可近日,租客跟李小姐聯系稱要提前退租,李小姐表示退租沒問題,但按照合同,押金不予退還。可當租客搬走,中介通知李小姐來結算房租時,李小姐發現家中像糟了“洗劫”一樣,家具多數損壞,下水道也堵塞,地板一團污漬。李小姐找中介理論時,中介表示,因為在出租的時候雙方并沒有明確而細化的清單,租客又是放棄了押金并結清了租金離開的,實在很難交涉。李小姐只能心里添堵,無處發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