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末上海南京西路2444弄動遷,當時是租賃居住權公房,我的母親活著,動遷名分在其中。新房交付后,母親亡故。當時繼承人沒有分割,因為父親健在,公房沒有買斷產權。幾年后,在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況下,父親將此房寫在其中一子女的兒子名下。請這房產過戶是無問效嗎?
有效的,房屋法律上就是這位兒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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