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記者近日梳理了去年幾類比較集中的物業糾紛,并結合本市最新判決的涉及物業公司和業主的幾宗法院案件,請市住建委主管部門相關人士進行了權威解讀,以供業主和物業公司在2015年遭遇物業糾紛時做參考。
關鍵詞:漏雨 不交物業費
案例
2010年1月2日業主宋某與北京市某物業公司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住宅)》,根據合同約定,某物業公司為宋某所居住的小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宋某按年向...
一、有關共有權性質的學說
(一)“總有”說
總有,是指多數人結合為不具有法律上人格的共同體,以團體資格對特定之物享有所有權。該理論源于日耳曼法的村落共同體所有權,其主要特點是:第一,土地的管理及處分權屬于村落團體,而使用、收益權能則屬于村民;第二,村民所享有的使用、收益權能與其作為共同體成員的身份密不可分;第三,村民對所有物無應有部分可言,故不能請求分割。有學者認為,從建...
住宅配套設施,指為城鎮居民創造衛生、安全、寧靜、舒適的居住環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屬設施。住宅配套設施是由多系統組成的,按其服務層次,應包括以下內容:
(1) 住宅基本生活單元的配套設施。人口規模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 其配套設施應有居民服務站、小商店、文化室、兒童游樂場等;
(2) 住宅小區的配套設施。人口規模在1萬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設施包括托兒所、幼兒園、小學、中學、儲蓄所、郵電所、...
銀川市新建住宅配套設施交付使用管理規定(2006年3月22日銀川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2006年5月1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準 2006年5月17日銀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 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本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管理,規范新建住宅的配套設施建設,保障居民入住的基本條件,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一、注意住宅配套設施
隨著技術的進步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購房者對住宅配套設施的要求也更高了。
住宅配套包括市政基礎配套(供水、雨水、污水、電力、電訊、燃氣及供熱、道路)、公路設施配套、安全保護設施等,合理安排,一次建成。
基礎設計按規范要求:
每戶用電負荷設計功率應在4千瓦以上;每戶一表,水表應在20毫米以上;天然氣不小于4立方米/每小時;電話線路、閉路電視到位。許多新建商品住宅還配有智能化住宅系統,...
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開發商銷售處漂亮的售樓小姐往往稱自己開發的小區為高檔社區,有專用的商務會所、地下停車庫、小區幼兒園、樓頂的業戶還會贈送樓頂花園。等到交房以后,才發現會所整體出租給娛樂公司對外進行商業經營、小區幼兒園變成了貴族幼兒園。
近幾年來,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關于住宅小區配套建筑和設施所有權的糾紛不斷涌現。但鑒于目前我國法律對此沒有明確規定,成為商品房糾紛中的難點和疑點。
律師...
買房伊始,購房者就要為了房子的挑選、付款等事項而費盡心思,等到真正拿鑰匙入住時,卻仍然免不了為很多煩心事兒所困擾,和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發生種種摩擦,業內人士提醒,辦理房屋入住手續時應做好每一步準備,防止為以后產生糾紛埋下隱患。
對于新入住的小區來說,糾紛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配套設施糾紛:就開發商承諾的配套設施,如水、電、氣、熱、道路、綠地、停車場、會所、出賣人承諾的其他...
在物價局明確表示收取配套費違規的情況下,收不到配套費的開發商樂山嘉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美房產”)不僅不交鑰匙,而且準備告購房者———樂山市五通橋區市民羅女士違約。樂山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配套費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應該由規劃建設局對企業收取,而企業無權對個人收取配套費。樂山市房管局負責人也認為,開發商應該先交房。
事件:拒交“...
如果有一名醉漢當著本小區物管人員的面砸本小區業主的車,那么物管人員該怎么辦?昨日,家住常州某一新建花園的市民周先生向本報反映:四天前的一晚,小區內一名喝醉酒的業主砸了他的車,聞聲趕來的4名小區物業人員卻在旁邊“觀戰”,沒有對醉漢的行為加以勸阻。事后,該小區的物業負責人解釋,物業的“保安”早已更名為“秩序維護員”,“秩序維護員”的職責主要維護小區的秩序,...
案例背景:
2007年4月21日,原告劉某與被告天津市某房地產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原告購買被告開發的宇泰小區商住樓地下室第23號車位,價款為人民幣12萬元。合同同時還約定了車位的交付時間、房地產證的辦理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合同簽訂后,被告即將第23號停車位交付給原告使用,原告也向被告支付了全部價款。2007年10月15日,原告就車位房地產證一事向國土規劃部門查詢,該部門明確表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