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共有物如何進行利用的問題,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一般認為,房屋作為共同財產應按照共有的原則對其進行管理和處分。共有房屋的出租,無論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都應征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有些地方立法作出類似規(guī)定,如《上海市房屋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共有的房屋,未經全體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得出租。出租共有房屋需全體共有人同意,此為關于共有物的古老規(guī)則。在現(xiàn)代社會,已日顯不能適應現(xiàn)實生活的...
1、出租人和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或協(xié)議,口頭租賃協(xié)議應提供無利害關系人的證人證言。
2、出租人和承租人履行義務的情況。
(1)承租人欠租的,應提供欠租時間、金額、承租人所在單位對房租補貼情況等證明材料。
(2)承租人私自拆改房屋的證明材料。
(3)承租人擅自轉租、轉借或空閑房屋的證明材料。
(4)承租人改變房屋用途的證明材料。
(5)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而損害公共利益的證明材料。...
防范辦法和解決措施租賃糾紛的大量發(fā)生,一方面折射出租賃市場的繁榮,同時也暴露出很多問題,如果不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和解決辦法,就不利于市場的發(fā)育和成熟。本人在這里談幾點看法,以期拋磚引玉。
1.業(yè)主(出租人)要依法簽訂租賃合同,合法地出租房屋。這里著重強調的是合法。房屋租賃關系合法,才能做到有效。合法、有效,不但能大量減少租賃糾紛的發(fā)生,而且也是當事人保護自己最為實際的措施。要使租賃關...
拉薩市房產管理局等6個部門于9月20日正式頒布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規(guī)定現(xiàn)有的出租房都必須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憑證”,今后,出租房也將有“身份證”了。
現(xiàn)今拉薩外來務工的人越來越多,租房的人也相應增多了,部分出租房屬于臨時搭建的簡易房和帶有安全隱患的危房,根本不符合出租標準。為了保障承租者的住房安全,盡量減少意外發(fā)生,拉薩市房產管理局等6個部門聯(lián)合頒布了“房屋...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由承租方租用房屋并向出租方交付租金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房屋租賃登記指當么事人在簽訂、變更、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后,向房屋所在地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房產屋租賃登記是房屋租賃合同成立后的程序。依照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簽訂、變更、終止房屋租賃合同,都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但登記備案只能在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合同之后才能進行,也就是說,只有在房屋...
根據(jù)《廣東省城鎮(zhèn)房屋租賃條例》及《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出租房屋應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xù),這是租賃當事人雙方保障自身生命財產安全及維護自我合法權利的有效措施。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將賦予承租人各項合法的權益??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優(yōu)先承租權、拆遷補償權及對抗第三人的權利(即租賃期限內房屋產權人要轉讓、抵押房屋時承租人可以按照原合同條款繼續(xù)租住)。
租賃當事人應自租賃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
房地產租賃市場快速發(fā)展的同時,租賃方面的糾紛亦隨之增多。房地產租賃糾紛五花八門,有些還相當棘手,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 1.租金支付糾紛 這是房地產租賃中最為常見的糾紛。出現(xiàn)租金支付糾紛后大致會出現(xiàn)三種處理方法: (1)租賃雙方協(xié)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時付清租金,要么房東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賃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種情況更進一步,在解決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時,租賃雙方還就由此產生的違約責...
購房出租,以租還貸,因其高效的投資回報越來越得到投資者的認可。但是,我們經常遇到各式各樣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xiàn)。這里是一個常見的案例,希望通過我們的分析,對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有所借鑒,以便謹慎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案情介紹 A先生將其自有的一套公寓出租給一家網絡公司——B公司,雙方在合同當中約定,租賃時間為2000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月租金人民幣11000元,B公司...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日益增多。在審判實踐中,能不能確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對房屋進行的裝修在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解除后如何處理以及違章建筑的租賃糾紛如何處理等問題是當前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審理的難點。現(xiàn)就房屋租賃合同有關問題,提出觀點供商榷。 一、 對房屋租賃合同效力認定問題 出租人和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就租賃的房屋、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合...
[案情]:
原告徐某在某縣城有房屋總建筑面積46.49㎡,其中住房26.49㎡,非臨街營業(yè)用房20㎡,未確權房屋17.57㎡. 2001年10月31日被告某房地產公司與原告簽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雙方以產權調換方式進行,在異地安置給原告后街綜合市場營業(yè)用房 35㎡,按市場指導價與原告的房屋價值相互品迭后,原告應補被告價差款13000元。協(xié)議同時約定:超過10㎡部分按該地段市場指導價3907元/㎡計算。協(xié)議還約定該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