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
業主臨時公約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建設單位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本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第二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本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并予以說明。
物業買受人與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對本臨時公約予以的書面承諾,...
建設部關于印發業主臨時公約示范文本的通知
【實施日期】2004/09/06【頒布單位】建住房[2004]156號
建設部關于印發《業主臨時公約(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了貫徹《物業管理條例》,推動建立業主自我管理與自我約束的機制,維護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我部制定了《業主臨時公約(示范文本)》,現印發給你們,供建設單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
XX業主公約
甲 方:注冊地址: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電 話:
乙 方: 國 籍: 住 址: 電 話:
本公約的甲方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指定的物業管理機構;乙方為 層 單元之購買方,含其執行和委托人。本公約對雙方簽約人具有法律約束。
一、 總則
第...
正文:業主家中失竊物業公司該不該賠
許多業主都認為自己交了物業管理費、保安費,物業管理公司就要對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負全部責任,如果發生意外,就應由物業管理公司賠償。這種想法對嗎?物管企業是否該對小區發生的盜竊事件負有責任,遭竊業主的損失到底該不該由物管來賠償?已經成為了業主關心的一大熱點問題,讓我們先來看幾個案例。(一)、案情2003年11月15日凌晨4時30分許,原告王女士發現家中有異常,認為家中發生...
業主大會成立的條件是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已滿兩年。符合業主大會成立條件的物業管理區域,建設單位應書面報告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接到書面報告后的30日內,與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一起組織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以下簡稱“籌備組”)。籌備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部分業主、建設單...
正文:業主自治法律問題研究
自1994年建設部頒布《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以來,物業管理制度在我國大部分城市和地區逐漸建立起來,但由此產生的物業糾紛也呈現出上升的趨勢。為此法律界人士開始關注物業管理中的法律問題。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物業合同的性質、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車庫的歸屬、小區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民事侵權案件的責任歸屬等問題一時間成為學術界和實務界爭論的熱點和難點。一些學者與此相關的...
業主被小偷破門而入,財物大量被盜,遂起訴物業公司賠償損失,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具有重大意義的終審判決,判令物業公司因看管不嚴,賠償業主20%的損失。 小偷入室盜走近6萬元 2004年12月22日晚,家住在中山市火炬開發區一住宅小區的張某,一回到家門口便發現情況不妙:只見自家鋼制防盜門和木門的鎖頭被人撬壞,整個門都損毀變形。入房一看,箱柜、衣物一片狼藉,張某遂報案。 據統計...
先驗收房屋再簽《房屋驗收交接表》
據鄭州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業主接收房屋時,首先要熟悉各項驗房程序。正常的程序是這樣的:接收入住通知→準備資料→交驗業主資料→領取和查驗開發商交房所需提供的文件資料→驗收房屋→就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詢和書面整改意見→與開發商協商、得到解釋和問題整改書面承諾→簽署《房屋驗收交接表》并領取鑰匙。
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簽署《房屋驗收交接表》就意味著消費者...
購房人投訴:遭遇“缺斤短兩” 今年1月,劉女士花28.2萬元,在帝景豪苑小區訂購了一套使用面積79.82平方米的商品房。 劉女士說,預訂房子時,售房部的工作人員明確表示,該房的土地性質是住宅。“按照國家規定,住房的使用年限應該是70年。”她當時只注意房價了,對土地使用年限并沒太在意。 前不久,劉女士在翻看購房合同時,意外發現該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2056年8月31日到期,掐指一算,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6年。“還沒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