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北京奧運會延誤了工期為“不可抗力”,海淀清河*園向業主延期交房,被小區的84名業主起訴到法院。昨天記者從海淀法院獲悉,法院判決開發商理由不成立,判決其給付業主逾期交房違約金。
據清河*園小區的一位業主說,2007年3月,他們與開發商北京強*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中約定,該公司應當在2008年12月31日前向業主交付房屋,如逾期交房,則按日計算向業主們支付已交付房款萬分之二...
■案情回放
王女士與美華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華公司”)于2000年5月11日簽訂購房合同一份。該合同約定房款總價為612萬元,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付購房款45萬元,余款應在2001年11月30日前結清。未按期付清結算款每天按房價之0.1%向甲方交付違約金;甲方應于2001年11月30日將房屋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如因甲方原因延期交付使用,每天按房價之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按照約定,合同簽訂后王女士支付了...
因轉讓人的過錯,不能按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地產的,轉讓人應當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有約定的,從合同約定;未約定的,為延期交付房地產期間的指導租金。造成受讓人損失的,轉讓人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轉讓人超過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時間九十日仍不交付房地產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但轉讓人與受讓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轉讓方承擔房屋延期交付責任案例
案情簡介:
2004年9月,原告與被告夏華顧問投資有限公司及上海碧*實業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權益轉讓合同》一份,約定兩被告將上海市麗水路1號悅園商廈地下一層**號商鋪轉讓給原告,總價481270元,原告已支付房款241270元。合同第9條約定:房屋交付標志為轉讓方取得《房屋交付使用許可證》。
轉讓方應當在2004年12月31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將經綜合驗...
房地產開發商與業主間因延遲交付實物房屋和房屋權利所致的糾紛,一直是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涉訟的主要原因。對于如何確定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審判實踐中適用法律不盡統一。本案在此類案件中較具典型性,其處理結果對審理此類案件具有一定的借鑒作用。
【案情簡介】
一審判決:
二、上海振*物業有限公司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楊某青、劉某勇支付逾期交房(權利交付)違約金(自2003年8月10日起,至上...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曾經公布逾期未領取房產證開發商的名單,共有13家開發商“上榜”。廣州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提醒,將每兩周更新一次逾期未領取的房產證門牌地址,市民可登錄市國土房管局網站查證,然后直接向開發商追討“遲來的房產證”。
1、首次公示的開發商1/3已補領證
據統計,之前10個月共有46家開發商合計5528宗房產證逾期未領取。為了讓市民敦促開發商領證,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決定從...
日前,多位購房者反映,他們購買的商品房到期不能交付,開發商對于延期交房的違約金也一直沒有說法。由于房屋的延期交付,不但推遲了他們的入住計劃,并且購房者的索賠權利也常常得不到保障。對此,他們想知道遇到商品房延期交付時,購房者該如何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以維護自己的權 益。去年8月,市民常先生看好了福州路中段某小區的一套商品房。開發商在合同中承諾將在今年5月底交房,恰好他承租的房屋也是這個時候到期。盡管開...
千辛萬苦拿到了房子的房產證,可是房主萬萬沒有想到,房產證上所寫的地址并不是自己房屋所在的地址,而是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地址!這是發生在市民段先生身上的事情。目前,經過與多方面的聯系后他發現,要將地址改回來還真不容易。對此,他不禁要問:究竟是誰將地址搞錯呢?
1、遲到的房產證地址是錯的
昨天,在段先生的公司處,段先生拿著一堆資料向記者講述起了整個事件經過。2001年,段先生在廣州龍怡路上的一個小區...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買賣合同中的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應以房產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準。因此,如果合同中對交房的履行標準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就應以房屋所有權證取得的時間為交房時間。因此雖然已經將房屋建造完畢并通過竣工驗收,但沒有在約定期限之內辦好房產權證,構成交房逾期,應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逾期違約金。
房屋作為典型的不動產,其交付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房屋買賣雙方應...
一手房買賣糾紛有四大典型類別
近年來,一手房買賣糾紛也呈遞增趨勢:買賣樓花引發的糾紛、廣告宣傳引發的糾紛、公共面積引發的糾紛、延遲交房或延期辦房產證引發的糾紛、延期付款引發的糾紛。記者梳理出四大典型類別,試圖通過對這些典型類別的分析報道,讓讀者了解如何避免糾紛,有了糾紛之后,法院將如何審理判決,當事人怎樣減少損失。
第一類糾紛
逾期交樓應賠付違約金
案情回放
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