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公有住房購買后,是否可以寫多個產權人名字。
職工家庭購房時,可申請產權共有。共有人必須符合購買公有住房對象的規定。購買公有住房的對象為新分配住房的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職工和在住所地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年滿18周歲的同住成年人。其中的同住人是指本處有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三年以上(除特殊情況外),他處無住房或他處雖有住房而居住困難的。對于新分配住房居住不到3年的租賃戶,則以住房...
辦理房產交易手續
辦理房產交易手續流程
1、申請登記
2、收件審核
3、現場勘查和委托評估
4、審批
5、繳費稅費
辦理房產交易手續材料
1、轉讓雙方身份證(復印件),轉讓方婚姻狀況證明及受讓方家庭主要成員戶口薄(復印件);
2、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提交分棟所有權證);在建房屋轉讓和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提交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批件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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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一部分單位職工將單位原分配住房的產權購買下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這些職工想改變一下住房擁擠、住房環境不理想、工作不方便等狀況、將自己的已購公房再上市賣出去。不知將已購公房賣出去需要哪些手續?
根據有關規定,已購公房上市實行市場準入原則,職工以低于按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的公有住房、職工已購公有住房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戶籍凍結地區和改變使用性質的職工已購公有住房以及尚未取得合法權屬證...
日前,國家計劃發展委員會、建設部和財政部發布了“關于積極穩妥地推進公有住宅租金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對正在推進的公有住房租金改革作了一些具體規定。 通知要求各地,目前租金水平已達到五項因素成本租金水平(折舊費、維修費、管理費、貸款利息和房產稅)的,應逐步向市場租金過渡。租金改革應當堅持提租與當地職工承受能力相適應、與職工收入提高相結合、保證絕大多數居民的實際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原則...
1994年5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了市房改辦、市房管局制定的《關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暫行辦法》,同年6月15日,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上海市房產管理局印發了《關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實施細則》,此后,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上海市房產管理局還頒發了相關問題的系列解答意見等文件。這些構成了公房出售的“94方案”。 一、主要內容和涉及的法律問題 1、確定了公房出售的原則、范圍和購房人。“94方案”確定了出售公...
根據法律規定及相關的司法解釋,94方案購買的公房有很大的特殊性:一、上海市從九四年開始房改,我國《房地產管理法》是九五年生效的。當時的政策規定房地產權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由家庭人員協商將某位成員的名字寫在房地產權證上.二、后由于關于售后公房的糾紛日益增多,上海市高院在九六年出具了審理該類案件的若干意見。其中明確凡是按照九四方案(通常說按照第一次房改方案)購買的公房,雖然房地產權證上只寫了一個人...
作者:張黔林 律師一、 關于九四方案“九四方案”指的是按1994年上海市政府<關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暫行規定>購房的方案,九四方案是對這個規定的簡稱。九四方案在產權登記上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當父、母、子都有資格購房時,九四方案規定產證只能登記為一個人,其他人不能登記為房屋的共有人。這為日后的糾紛設下了隱患。因為公房是國家給予的福利,而不是僅給家庭成員中某一個人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產權人擅自將房屋出...
記者5月3日從合肥市財政局獲悉,該市今后將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通過市場機制,對行政事業單位房產實行統一對外招租,租賃所得全額繳入市財政非稅收入專戶。 據該市財政局對已收繳的484份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房產租賃合同進行整理顯示,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房產租賃總面積為10.52萬平方米,租賃合同期內總租金為2.45億元。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透明的操作程序,占用經營性房產作為辦公場所、自行對外出租、長期閑置等...
是的。做出這樣的規定,是根據本市的實際情況,盡量考慮到群眾的利益,并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售后公房和農民安置房首次轉讓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認定:
1、售后公房,在首次轉讓辦理納稅申報時,如《房地產權證》上已注記售后公房的,提交《房地產權證》;如《房地產權證》上未注記售后公房的,則應提交購買公有住房合同和《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專有票據》或有關付款憑證。
2、農民安置房,在首次轉讓辦理納稅申報時,...
1.同一承租人租用兩套公有住房的,在購買時有否限制? 答:同一承租人租用兩套公有住房的,無論由配偶雙方分別居住;或一套由配偶一方居住;另一套由配偶另一方和未成年子女或和40歲以下單身未婚男子或女子居住,均只允許購買一套。如果配偶雙方和已婚子女分住一套;或者配偶雙方和40歲以上單身男子或女子分住一套,則可由承租人和已婚子女、或40歲以上單身男子或女子分別購買,但子女購買時,必須事先變更租賃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