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做出這樣的規定,是根據本市的實際情況,盡量考慮到群眾的利益,并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售后公房和農民安置房首次轉讓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認定:
1、售后公房,在首次轉讓辦理納稅申報時,如《房地產權證》上已注記售后公房的,提交《房地產權證》;如《房地產權證》上未注記售后公房的,則應提交購買公有住房合同和《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專有票據》或有關付款憑證。
2、農民安置房,在首次轉讓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分別提交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等有關證明。
是的。做出這樣的規定,是根據本市的實際情況,盡量考慮到群眾的利益,并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售后公房和農民安置房首次轉讓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認定:
1、售后公房,在首次轉讓辦理納稅申報時,如《房地產權證》上已注記售后公房的,提交《房地產權證》;如《房地產權證》上未注記售后公房的,則應提交購買公有住房合同和《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專有票據》或有關付款憑證。
2、農民安置房,在首次轉讓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分別提交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等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