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些“老賴”拖欠了巨額的債務,卻苦于自己名下還有數目不小的財產,于是乎如何能轉移財產、逃避債務,就成了這些“老賴”們整日里苦思冥想的棘手問題。近日,上海房產律師就代理一件關于如何撤銷房屋贈與合同的案件,最終成功幫助委托人得到了執行款。
何某是某企業老板,由于經營不善在外欠下了巨額的債務。吳某是何某的供應商,多年交易下來,何某共拖欠吳某貨款200余萬元,經法院判決,何某需給付吳某上述貨款。判決生效后吳某向法院申請執行,吳某經打探獲悉何某為逃避債務,在吳某起訴之前已將自己名下的多套房屋通過贈與的方法過戶到其女兒的名下。吳某將上述情況告訴了法院,但法院卻認為房屋在何某的女兒名下,不具備處置執行的條件,何某本人無財產可供執行,并裁定終結了執行程序。
無路可走的吳某找到了滬律網的上海房產律師。滬律網上海房產律師分析后認為我國《合同法》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本案中何某在明知尚欠吳某貨款未償還的情況下,將其所有的個人房屋贈與其女兒屬于逃避債務的行為,主觀上存在惡意,客觀上對債權人吳某造成了損害,致使其債權難以實現,根據法律規定債權人吳某可以提出撤銷之訴,要求撤銷何某與其女兒之間的房屋贈與合同。
在上海房產律師的幫助下,吳某及時向法院提出了撤銷之訴,法院依法受理了吳某的訴訟案件并最終判決撤銷了何某與其女兒之間的房屋贈與合同,房屋被恢復到何某名下。
撤銷之訴的獲勝并不意味著執行案件的終結,吳某繼續委托滬律網的律師幫助其執行。經過申請恢復執行、申請對房屋進行查封、評估、拍賣等程序后,何某的房屋被法院依法拍賣,吳某從拍賣所得的房款中獲得了法院判決所明確的貨款、逾期利息等全部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