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用面積不應取物業費
不應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不計取物業管理費。根據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不應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包括:
(1)從屬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車位或專用車庫。
(3)樓外用作公共休息的設施或架空層。以及凡是經有關部門認定的經營性用房的會所、儲蓄所、娛樂會所等,居委會、派出所使用的房屋也不能作為公用建筑進行分攤。
哪些公用面積不應取物業費
不應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不計取物業管理費。根據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不應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包括:
(1)從屬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車位或專用車庫。
(3)樓外用作公共休息的設施或架空層。以及凡是經有關部門認定的經營性用房的會所、儲蓄所、娛樂會所等,居委會、派出所使用的房屋也不能作為公用建筑進行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