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是指企業單位在發包建設工程項目或合作經營某項業務前,發表招標公告,由多家承包者前來投標,最后由發包者從中擇優選定的一種經濟行為。投標,就是投標人在同意招標人擬定的招標文件所提出的條件的前提下,對招標項目提出報價。招標投標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證明招標投標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
招標投標公證的申請,由招標方于招標通知或公告發出之前向招標方所在地的公證處提出,最遲也必須于投標開始前提出,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一)招標單位的合法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本人的身份證件。(二)受委托招標的,應提交委托書。(三)上級主管部門對招標項目的批準文件。(四)招標組織機構及組成人員名單。(五)招標通知或公告。(六)招標投標程序安排。(七)招標文件。(八)評標、定標原則和方法。(九)評標組織機構及組成人員名單。(十)公證員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公證員在投標階段所提供的服務主要是:(一)投標前,檢查投標箱并加封。(二)投標時,記錄投標人投送標書的時間和標書密封情況。(三)投標截止時,封貼投標箱。
開標,是指招標人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在有投標人出席的情況下,當眾公開拆開投標資料(包括投標函件),宣布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以及投標價格的修改的活動。在開標階段,公證員提供的服務主要是:(一)監督招標人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開標。(二)開標前,檢查投標箱的密封情況,監督投標箱的啟封。(三)投標箱開啟后,檢查投標書的密封情況,監督投標書的啟封。(四)審查投標方是否具有規定的投標資格。(五)驗明投標書是否有效。(六)監督唱標,并作記錄。(七)開標結束后,當場口頭證明開標活動真實、合法,并作記錄。
評標,是指招標人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對投標單位所報送的投標資料,進行審查,對質量、價格和商業條件等進行評比和分析的活動。公證員在評標階段提供的服務主要是:(—)參加評標會議,記錄評標情況。(二)在評標結果上簽名。(至)評標結束后,宣讀公證詞,對整個招標投標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
公證處在公證員宣讀公證詞后的七日內出具公證書。宣讀現場公證詞的時間為公證書的生效時間。
定標后,招標人如果還需要就合同條款與中標人進一步商談的,雙方最后達成的協議就應公證,公證之日為合同生效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