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二手房已經付清房款,房產證也過戶到我名下了,合同約定10月初交房的,但賣家卻因為把房子租給了別人,沒有收回,造成無法向我交房,我怎么才能拿到我的房子?
您可以根據合同約定,履行并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起訴要求賣方交房,同時給付違約金。在法院判決之后,根據法院判決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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