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國家對城市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實行登記發(fā)證制度。因此,消費者在購買二手房后應及時到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手續(x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市、區(qū)、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后,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于《房地產轉讓辦法》規(guī)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四、受讓人按規(guī)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