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租賃合同在4月初到期,我不繼續租了,和房東談好租金結算到3月底,我4月5日前搬走,可4月初被封在房子里走不了了,現在房東要我付房租,我不是不走,是因為政府原因走不了,房東要我付房租合法嗎?
租期到了,你繼續使用房屋,要支付房屋使用費,標準參照租金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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