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償還銀行房貸,房地產開發公司又將購房者抵押給銀行的房屋作為商品房進行了處分。由此,購房者和開發商雙雙被銀行推上了被告席。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一審判令兩方被告均承擔責任。 2000年9月5日,銀行與購房者張某簽訂了《樓宇按揭貸款合同書》,合同約定:張某向銀行借款32萬元,用于購買坐落于本市南開區萬德莊西湖道的一套商品房,借款期限為12年,自2000年9月8日至2012年9月7日止。張某...
購房合同常常被購房者疏忽,是因為購房者對合同所涉及的經濟、法律問題不很了解,而一些開發商正是利用這一點,自行印制商品房購房合同,購房者只能按照開發公司既定的思路來簽訂合同。如賣方即開發商在合同中片面強調自己應有的權利面,故意淡化開發商的責任,這種誤導使消費者在看合同時,就有可能進入陷阱、誤區。 購房臺同即房地產買賣雙方的文字約定。國家建設部頒布的正式文本可以作為買賣合同的參考標準...
開發商延遲交房、辦證已經成了不少購房者的心病,日前鄭州市就審理了一起因開發商延遲交房引發的業主維權案件。然而在十多名聯名上訴的業主中,僅有三分之一的人獲得了開發商的違約賠償金,剩下的業主因為曾和開發商簽訂過購房“補償協議”,維權出現困難。有關人士就此提醒,購房者一定要看清“補償協議”中的條款,慎重簽約。 據業主王先生介紹,他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下了位于鄭州市航海路上的一套商品房。購房合同規定,...
應該說,2008年的房地產市場并不“輕松”。開發商們紛紛發布悲觀看法,先有王石發布“拐點論”并率先打折促銷,后有潘石屹驚呼“百日劇變”,再有任志強拋出“要死銀行先死”論點。似乎與之相對應,近期一則“銀行審查房企貸款”的消息,在市場引發軒然大波。雖然最后證實不過是例行檢查,但背后卻折射出房企覆巢危卵的心態。樓市走向將如何?購房者該如何選擇?本次上證第一演播室請來專業人士就此做出解答。 主持人:今年是嚴...
網友提問:網上簽購房合同,開發商說不能簽補充協議。 林艷華律師回復: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簽訂補充協議是購房合同的一部分,是購房人的權利。
以下三種房子不能買:手續不全的商品房、集體所有土地上興建的房屋以及單位聯建但未補交稅費的房屋。 現實中,在市場上公開銷售的商品房,未必能夠備齊各種必需的法律文件供買房人審查,其中以缺乏銷售許可證最為突出。買了手續不齊備的房屋,都將或多或少地承擔一定的風險。購買手續不全的房子,可能的后果有: (1)產權可能有保證,但取得權屬證件的時間沒有保證; (2)為取得產權,購房人要額外支付費用,如補...
在預售期間,可向發展商索要該套房屋的面積測繪資料和建筑設計圖,根據圖上尺寸復核套內建筑面積是否與購房合同上的套內建筑面積相符。 在竣工入伙后,可按相關規范自行實測,如仍存疑問,可要求進行重新測量。
必須憑房屋管理系統聯機打印的《商品房預售款繳款通知書》到銀行柜臺辦理繳款手續,完成繳款后,要求收款銀行在繳款通知書上加蓋業務專用章,并將繳款通知書的第一、二聯及銀行進賬單退回,作為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的要件之一。
昨日,家住樊城區的小方夫婦在辦理購房手續時,因結婚證上登記的身份證號與戶口簿上的身份證號不一致,導致購房受阻。 據小方介紹,她在辦理二代身份證時,身份證號碼被變更,但結婚證還是原樣。 近日,夫婦倆打算購買一套新住房,昨日在辦理貸款購房手續時遭遇上述麻煩。 樊城區婚姻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稱,最近,不少市民前來登記中心咨詢此類問題。“有的市民急得團團轉,卻不知道到哪個部門解決這個問題。” 該工...
1、買賣雙方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年滿18周歲公民或未滿18周歲已滿16周歲并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均不能進行有效的買賣行為。 2、出賣人應該是房屋的所有人,非所有人如承租人不能出賣房屋。 3、買受人、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價不能購買或變相購買私有房屋。 4、如共有人出賣房屋應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則買賣行為歸于無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