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過戶給子女的辦理流程:
1、簽署確認書
與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簽署確認書,并帶齊相關資料,如該物業的產權證或購買合同等;雙方房地產贈與人同受贈人就無償贈與協議,表明無償贈與是贈與人的真實意愿,接受贈與是受贈人的真實意愿。收費情況:簽訂委托書時至少要收齊工本雜費,其中包括測繪費,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證費每份200元,查冊費100元。
2、評估收費情況:
評估費是該物業的評估價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贈與業務,評估價通常會較市價低。
3、辦理贈與公證收費情況:
贈與公證費是評估價的2%。
4、繳納稅費收費情況:
到房管局辦理贈與登記,這個環節的收費比較復雜,到了房管局之后,會對該物業再重新作出評估,其中包括契稅為房管局的評估價的3%;印花稅為房管局評估價的0.5%;房地產權轉移登記費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贈人,則加10元)。以上三項一般都由受贈人支付。還有一項是土地出讓金,則按所受贈物業的房產性質而定,如部分沒有交納出讓金的房改房則要贈與人補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贈與房產是房改房性質的,則經過此贈與手續之后,就改變了其性質,轉為商品房。
5、出新房產證
以下三種情形下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另外,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需依法征收其個人所得稅。
根據之前稅法的規定,將房屋贈與他人,即使是無血緣關系的房屋贈與,只要贈與雙方簽訂相應贈與合同,辦理公證并繳納契稅之后,就能夠通過交易中心完成房屋贈與。其間產生的費用一般只有3%的契稅,少量產權登記費用、公證費等,印花稅暫免。新政出臺,意在規避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假贈與”而造成的稅費流失。
然而,即使贈與雙方是符合上述條件的“真贈與”,也并不意味著無償贈與是最劃算的房產過戶方式。金融危機之后,各地政府通過多種手段刺激二手房市場交易,推出大幅度的減免稅費,為活躍二手房交易提供更加寬松的交易平臺。正常的房屋買賣在享受稅費優惠后,其需繳納的手續費也相對降低。對于符合無償贈與條件的贈與雙方,可免除20%個稅的無償贈與,但結合現階段實行的優惠稅率,對于滿足一定條件的贈與雙方,正常的買賣渠道更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