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家有一個地面停車位,他是長期租用的,我購買了他的二手房,也想繼續用,可物業公司不同意,合法嗎?
上家和物業公司就停車位之間是場地租賃關系,你如果要繼續租賃,就要和物業公司協商,法律沒有規定,你買了上家的房屋,就必然能繼續租賃停車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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