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登記是一項講求程序和技術性很強的行為,因此需要遵照一定的步驟和規定進行,整個過程,從申請登記到發證,一般需要30天左右。
1.提交材料。商品房買賣的雙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應該共同到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相關材料,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和房屋產權轉移申請書。
2. 預登記(初審)。相關交易中心經過初審認為合格的,送房地產測繪部門配圖,繪制房屋平面圖和地籍圖。初審不合格的,退還給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 配圖。房地產權證需附有地籍圖和房屋平面圖,這些圖紙是對房屋及其相應分攤土地面積的確認和標定,必須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認定的測給部門給制并加蓋公章。買房人也需在圖紙上簽字或蓋章。地籍圖和房屋平面圖一式兩份,一份制作房地產權證,一份在房地產登記機構保存。購房者應支付圖紙費和勘丈費用。
4. 繳納稅費(此處的有關比例規定以上海市為例,各地具體規定不同,需要當事人具體查閱當地的有關地方性規定)。經過房地產管理部門確認,購房者即可正式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繳納有關稅費。
(1)契稅:契稅占房屋成交價的1.5%。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的,減半征收,個人實際繳付0.75%。契稅由財政局收取。
(2)印花稅:印花稅占房屋成交價的0.05%,買賣雙方都應繳付。印花稅由稅務部門收取,有時由房地產交易中心代收。
(3)過戶手續費:內銷商品房首次交易的手續費為房屋成交價的0.08%,買、賣雙方各自支付0.08%,由房地產登記部門收取。外銷商品房首次交易,有買方繳付房屋成交價的0.5%。
5.審核。購房者把房屋交易材料、身份證明、納稅證明送交房地產登記部門、由登記部門審核。
6.制證、發證。購房者需支付房地產權證工本費和相應的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