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規管理考核標準
1.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管理機構被考核為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規范化管理單位三年(含三年)以上,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抽檢合格。
2.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管理實現網絡化,對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管理過程中的受理、辦理、審核、繕證、計費、檔案管理、統計分析等業務處理實現計算機管理。
3.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檔案管理達到"檔案管理省一級"或"城建檔案管理省一級"以上(含)水平。房屋權屬檔案基本實現數字化管理,全部房屋權屬檔案的主要信息入庫率達到90%以上。并逐步對檔案材料進行掃描微縮。
4.配合相關部門建立房地產企業及執(從)業人員信用檔案,提供房地產企業及執(從)業人員在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