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宇鑫)二手房的買方今后過戶住宅維修資金時不會再因為賣方不配合而“添堵”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物業管理處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簡化維修資金隨房屋過戶手續是日前征求意見的《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一大亮點,今后,房屋受讓人只需持房屋權屬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即可到各區縣維修資金管理部完成過戶手續。
8月份,本市二手房成交量24748套,繼續保持單月20000套以上的交易熱度。“二手房買方無需另行支付維修資金,因為它已經被包含在房屋合同價內。”正如經紀人所說,很多中介公司只是注意了維修資金的資金歸屬,卻并沒有涉及過戶事宜。“住宅維修資金是跟著房產證走的,不用專門過戶。”記者詢問的多家房地產中介都給出了這樣的回答。
不過,市建委此前發布的《關于加強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在房屋所有權轉讓時,已繳納的維修資金應同時辦理過戶手續。根據規定,二手房的買賣雙方應在完成房屋過戶后,持維修資金過戶協議、房屋權屬證書、身份證、維修資金專用收據等原件,到房屋所在區縣的管理部辦理過戶手續。
市建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之前的規定,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兩種情況造成購房人無法取得維修資金過戶協議:一是房屋已經發生多次交易,且因此前交易時維修資金未及時過戶,造成無法找到初始購房人;二是賣房人惡意拒絕配合買房人辦理維修資金過戶手續。為解決上述問題,即將實施的“辦法”中指出,在房屋所有權轉讓時,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受讓人只需持房屋權屬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即可辦理維修資金的過戶手續。
這位負責人還提醒二手房買房人,如果商品房的戶主已經易人,但維修資金仍在原房主名下、未及時過戶的,等到房屋老舊需要動用維修資金時,就有可能因為產權不明而給資金使用造成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