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本文主要闡述了二手房過戶流程,首先準備二手房過戶的材料,注意產權登記的時限,最后是填寫相關表格。著重闡述的是辦理過戶所應提交的證明文件,分為已購公房、經濟適用房、二手商品房、遺產繼承過戶、房屋贈與過戶、房屋交換、房屋拍賣、法院判決的房屋轉移、夫妻離婚房屋過戶這幾方面。為二手房過戶提供詳細的資料準備,方便二手房購買者正確進行二手房過戶。并提供房屋貸款步驟,完善二手房買賣流程。
一、申請房產過戶所需材料
1、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1)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委托辦理的無需核驗原件)
(2)委托辦理,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
3、辦理過戶分別應提交的證明文件
A、已購公有住房買賣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房屋買賣合同(原件);
(3)原公房購房合同;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原房屋所有權證中沒有附圖、表的,可不提交);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證明;
(7)已購央產房出售的,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物業費、供暖費交清證明;
(8)外國人、港澳臺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準文件;已經批復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B、已購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含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房屋買賣合同(原件);
(3)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
(5)補交綜合地價款證明;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補交土地出讓金證明;
(6)外國人、港澳臺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準文件;已經批復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7)已購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不足五年出售的,還需提交買房人的經濟適用房購房資格審核表;超標部分補交綜合地價款證明(買房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面積超標的)。
C、二手商品房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