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廣州樓市限購限貸的情況下,不少買家為了買房也算絞盡了腦汁。有開發商表示,由于他們的樓盤擁有省一級小學學位,不少家長打算為子女讀書而買房。然而,有的客戶之前做過兩次房貸,又沒有能力一次性付款,只好以其妹妹名義購房,以后再去簽署補充協議,證明該房屋產權是自己的,或者等出了房產證后再讓妹妹轉讓給自己。
開發商表示,在這種情況下,購房合同上只能寫該客戶的妹妹一個名字。否則就算聯合署名,然后以她妹妹的名義申請貸款,但由于合同上有該客戶的名字,因此仍會被當作第三次房貸而無法辦理,而且這種情況下,也算該客戶新購了一套房。
有律師告訴記者,購房署親戚的名字將有較大風險。一方面,由于房產證上沒有實際出資的購房者名字,如果該名親屬將房屋賣給第三方,第三方可以善意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而房屋的實際購買者只能考慮向該名親屬追討損失,但無法向第三方要求返還房產。另外,有的市民可能以為,在購房之后只要跟親戚簽署一份補充協議,寫明自己占有99%產權,而該親戚只占有1%的產權,并找公證處進行公證就可以了。但據他了解,公證處很可能不會為這種合同進行公證。同時,就算為了規避限購政策而選擇一套房屋寫上父親或母親的名字,如果實際購房者還有其他兄弟姊妹的話,那么以后將涉及遺產的分割問題,其兄弟姊妹將有權繼承其父母名下的房產。
看來,買房對于一些市民來說固然非常急迫,但畢竟是一筆價值龐大的資產,購房者還需好好考慮今后的風險再決定是規避政策重要,還是買個放心重要。記者認為,限購限貸政策未必會在長時間內存在,第三次置業或者有意多次購房的市民不妨等到合適時機再行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