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類情況下進行產權轉移時需公證
在交易中有四類情況在進行產權轉移時須辦理公證手續。
一是贈與房產。應辦理贈與人的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贈與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
二是法定繼承房產。應辦理“繼承權公證書”,即法定繼承人在辦理繼承房產的產權轉移時,也需取得公證處的公證書。
三是遺囑人處理房產的遺囑,也應事先去公證處公證。如果未經事先公證,那么遺囑受益人要經過公證后方可辦理房屋產權轉移手續。
四是在房屋產權轉移中如交易雙方當事人為自然人,未能親自辦理產權轉移手續而需委托他人辦理的,則需辦理授權委托書的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