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種情形申請房產登記須公證
有多種房產登記需要先辦理房產公證,那么,如何辦理房產公證呢,何時需要先辦理公證,本文提醒繼承房產等多種情形辦理房屋登記,都繞不開公證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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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市房產局辦理房屋登記,卻被告知“不能辦”,因為需要先進行公證。市房產局昨日提醒市民,繼承房產等多種情形辦理房屋登記,都繞不開公證環節。
據了解,繼承房產應當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所有權證、完稅證明等相關材料到房屋登記機構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
具體做法為,遺囑人去世后,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完稅證明等相關材料到房屋登記機構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若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后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后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對遺囑內容有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遺產分割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房屋登記機構根據判決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