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權登記工作目前的主要文件依據是什么?
答:1)《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第192號令)
2)《財政部關于修訂〈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財管[2000]116號)
2。企業辦理占有產權登記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已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應當在本細則實施后向產權登記機關申辦占有產權登記,填寫《企業國有資產占有產權登記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由出資人的母公司或上級單位批準設立的文件、投資協議書或出資證明文件;
(二)經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的或財政部門核定的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報告;
(三)各出資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或財政部門核定的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報告,其中國有資本出資人還應當提交產權登記副本;
(四)企業章程
(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六)企業提供保證、定金或設置抵押、質押、留置以及資產被司法機關凍結的相關文件;
(七)申請產權登記的申請;
(八)產權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資料。
產權登記機關核準企業占有登記后,向企業核發船錢登記證。
申請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應當于申請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前30日內,向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登記,填寫《企業國有資產占有產權登記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出資人的母公司或上級單位批準設立的文件、投資協議書或出資證明文件;
(二)企業章程;
(三)《企業名稱先核準通知書;》
(四)各出資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或財政部門核定的企業 上一年度財務報告和提供保證、定金或設置抵押、質押、留置以及資產被司法機關凍結的相關文件;其中國有資本出資人還應當提交產權登記副本;
(五)經注冊會計師審核的驗資報告,其中以貨幣投資的應當附銀行進帳單;以實物、無形資產投資的應當提交經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合規性審核的資產評估報告;
(六)申辦產權登記的申請;
(七)產權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定的產權登記表,是企業辦理工商注冊登記的資信證明文件。
企業依據產權登記機關審定的產權登記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辦注冊登記,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后30日內到原產權登記機關申辦注冊登記,同時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企業辦理變動產權登記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企業申辦變動產權登記應當填寫《企業國有資產變動產權登記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一)政府有關部門或出資人的母公司或上級單位的批準文件、企業股東大會或董事會作出的書面決定及出資證明;
(二)修改后的企業章程;
(三)各出資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或財政部門核定的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報告和提供保證、定金或設置抵押、質押、留置以及資產被司法機關凍結的相關文件;其中,國有資本出資人還應當提交產權登記證副本;
(四)本企業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或財政部門核定的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報告和提供保證、定金或設置抵押、質押、留置以及資產被司法機關凍結的相關文件和企業的產權登記證副木;
(五)經注冊會計師審核的驗資報告,其中以貨幣投資的 應當附銀行進賬單;以實物、無形資產投資的應當提交經財 政 (國有資產管謹)部門合規性審核的資產評估報告;
(六)企業發生本細則第二十條第三款、第四款情形且出 資人是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法人的,應當提交 《中華人民共 和國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 (行政事業單位)》和出資人上級單位批準的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可行性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