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記辦理
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記需要提交材料:
1、上海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當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勘測報告
5、地籍圖(原件二份)
6、契稅憑證(原件)
7、記載土地使用權狀況的房地產權證(原件)
8、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建設工程項目表)(原件)
9、視具體情況提交建筑工程總平面圖等審照圖(原件)
10、竣工驗收證明(原件,個人自建房屋除外)
11、建筑面積核定通知單(原件)
12、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原件,個人自建房屋除外)
13、公安部門出具的門牌號批復(復印件)
14、房地產開發企業維修基金交款憑證(原件)
15、屬于全體業主共同共有的部分應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16、建筑安裝工程預算或決算書(復印件,住宅、商業、辦公房除外)
辦證期限: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20日內。如補件,文件補齊日為受理日。
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記應繳費用:
(一)登記費:
1、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按登記的項目價格總額,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辦法,由權利人繳納。
土地價格總額(萬元) 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含100) 0.20
超過100以上部分至2000(含2000) 0.08
超過2000以上部分至5000(含5000) 0.06
超過5000以上部分至10000(含10000) 0.04
超過10000部分 0.02
按一個地塊為一證,每件收費的上限為2萬元
2、房屋初始登記
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記單元;車位80元/個 由權利人繳納
經濟適用住房、配套商品房減半收取登記費
農民利用宅基地建設的住房,不收房屋登記費,只收取權屬證書工本費10元/本 由權利人繳納
(二)圖紙費由房地產交易中心代收
(三)契稅、印花稅由相關部門征收或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