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產權房可以貸款嗎?
根據國務院《關于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城鎮住宅制度改革的通知》,職工購買公有住宅,在國家規定的住房面積內,可以按標準價出售。職工購房后另外擁有部分產權,可以繼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購買5年以后才能進行,原售房的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關稅費后,按個人與單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從這里可以看出部分產權和全部產權的一些區別。部分產權與全部產權的不同之處在于,部分產權是強調永久使用權和繼承權,而對收益權和處分權的行使則限定在一定范圍之內。
小產權房屋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找正規的貸款公司,抵押小產權房屋,短期貸款周轉。但是,實際情況是,銀行和一般貸款公司都不會對小產權設立抵押。
2、小產權房如何貸款
(1)小產權房貸款運作模式
由申請農戶首先為其住房辦理房產證,然后提出借款申請,經貸款銀行同意后,以借款人所有的房屋作為抵押,到房產部門辦理評估、登記、受押,核發《房屋他項權證》,連同借款人擁有使用權的集體土地使用證、房產證一起作為貸款抵押物,簽具借款人夫妻共同還款承諾書,最后由銀行辦理放款手續。貸款額度控制在房屋估值的70%以內。
(2)小產權房貸款是如何進行的
其一,確定貸款對象與范圍。
貸款對象:一是無不良信用記錄且有一定經營收入和貸款意愿的當地農戶;二是已辦理小產權房產證的農戶;三是已交清土地出讓價款, 并已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農戶。貸款范圍:在試點推行期間貸款范圍限定在旅游景點內農戶和縣城周邊商貿、商住兩用小產權房農戶。
其二,審核貸款與農房權屬。
在對貸款申請審核上,滿足二個前提條件:一是出具農村住房坐落地所有權單位(村民委員會)作出的土地使用權隨住房抵押,抵押權實現時同意處置的書面證明,二是申請農村住房抵押登記的農戶,應有富有房屋或其抵押房產變賣處置后仍有安居之地。在對農戶權屬審核上,由農行基層營業所和當地村、鎮共同對農戶提交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合法權證真實性進行審核,并提供審核書面證明。
其三,確定貸款方式與授信。
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農戶,由農行提供農戶大額房產抵押貸款。貸款金額為一次性授信最高額30萬元的,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上浮20%以下的優惠利率,三年內周轉使用。
小產權房是可以抵押貸款的,但由于其存在一些瑕疵,因此很多銀行和金融機構都是不會讓小產權房進行抵押貸款,因為存在的法律風險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