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下半年,房價一天一“變臉”的形勢之下,無數房主為追求高利潤而不斷漲價,二手房交易糾紛與日俱增。
80后小伙袁彬就是這樣一個典型。他為記者一一揭秘了去年北京20多萬套二手房成交背后的辛苦與坎坷。
案例
最坎坷成交
一套房鬧騰半年
“合同簽了兩個月,買家的貸款都辦下來了,房主才說自己賣低了,要漲價三萬”,袁彬一談起這套宣武區二手房的成交過程,就有訴不完的苦。
一般來說,買家可以拿到違約金另選一套房,但也有氣不過非要買這套房的。于是,在聽取袁彬的分析后,買家一紙訴狀將業主告上法庭。
那段時間,袁彬沒完沒了地接到買賣雙方的電話,法院已經成為他另外一個工作地,終于買房人勝訴,賣家無奈之下只得去過戶。
沒想到到了過戶大廳,房主再次提出要加3萬,否則就是不過戶。好不容易要成交的房子眼睜睜看著又要“泡湯”。
無奈,袁彬又建議購房人到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在房主不在場的情況下,買房人單方同樣過了戶。
袁彬終于舒了一口氣,6月份簽的合同,11月份才過戶完畢,這單交易歷時半年,是袁彬接手的最為坎坷的成交。
最夸張跳價
一口氣狠漲30萬
其實,對于房主坐地漲價,袁彬和二手房中介的銷售員早已見怪不怪。只是房主一次開口就要漲30萬,還真把袁彬嚇了一跳。
那是去年年中宣武區的一個高檔小區,買房人定金都交了之后,原本態度十分積極的房主性格突然“磨嘰”起來,總是找這樣那樣的理由拖延簽署正式買賣合同。
而就在房主磨嘰了三四個月之后,竟突然說要漲價30萬。袁彬表示,由于漲價太狠,至今這套房子的糾紛都沒有圓滿解決。
[1][2][下一頁]
經驗
二手房糾紛六成因坐地起價
以往二手房交易糾紛雖然一直不斷,但矛盾產生點也多在操作流程方面,比如房本沒下來賣不了,或者是突然發現房子產權有問題。而去年,因房主故意漲價導致房子無法交易的已經占到了總數的六成。
袁彬告訴記者,之所以房主頻頻違約,除了房價暴漲原因之外,買房人的“不堅持”也是房主違約成功的溫床。
“一聽說房主漲價了,仔細想想覺得不值就不買了。”袁彬說,很多購房者都是這樣的態度,他們對市場的走勢并沒有太高的預期。“本來就覺得貴,漲價絕對讓購房者崩潰”。
但誰也沒有想到去年二手房價能上漲得如此迅速,當初一氣之下放棄的購房者或多或少還是有些遺憾。
對于中介公司來說,如果購房者自動放棄,那么他們也沒有必要再往下進行,袁彬說,而如果客戶堅持要買或者要討回公道,中介公司其實也不是沒有辦法。
房主要漲價都愛“拐彎抹角”
“房主要漲價或者違約,從來不會直說我的房子賣虧了,都是找各種各樣的理由來推托。”袁彬告訴記者,房主的心思根本逃不出他的“火眼金睛”。
房主之所以要違約,就是因為簽訂合同之后,又接到其他中介公司業務員的電話,得知有人給出更高的價格,而這個差價足以彌補他雙倍賠給買家的違約金。
于是,有的房主會說,“原來不知道賣房還要夫妻雙方都同意,現在我媳婦不干,不讓賣,我也沒轍”。如果不拿媳婦說事,那就說“我房子現在出租著,沒想到法律還規定租戶有優先購買權,現在租戶不肯搬出去,要買我的房子”。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情況是賣房人不是房本上的所有人名字,而是他的家人。此時他會說“我只是受房主委托賣房的,現在房主不賣了,就算我簽字也沒啥用,因為我不是房主”。
面對花樣百出的理由,袁彬會一針見血地問“你要加價多少錢”。此時房主見瞞不過去都會實話實說,袁彬則會征求買方意見后決定協商解決還是對簿公堂。
懲治跳價者中介自有殺手锏
“雖然去年房主在樓市中占據了絕對優勢的地位,但也不是想怎么著都行的!”法律專業出身的袁彬講到這里眼睛閃過一道鋒芒。
房主一次次漲價或者拖著不交易就是為了獲得更多賣房利潤,但是中介公司卻有辦法替購房人維護權益。
“只要購房合同簽得嚴謹,并及時保全業主違約的證據,購房人的合法權益還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即購房人可通過到法院起訴并申請查封該房屋,要求業主繼續履行買賣合同,配合完成過戶手續。”袁彬表示,這個辦法是解決此類糾紛實在沒招時才使用的殺手锏。而一般情況下,中介公司還是愿意協助買賣雙方和平解決的。
當然,能夠用這種辦法前提條件是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并且明確了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袁彬表示,為保證買賣合同的嚴謹性,公司要求所有的買賣單必須要由交易管理人員現場跟簽,即由交易管理人員協助買賣雙方簽署房屋買賣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