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通知買賣雙方去國土局辦理過戶手續。
賣方需準備的資料:
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原購房發票和契稅票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人名章
如房屋是成本價的,還需提供原購房合同
買方需準備的資料: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地人還需提供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軍人沒有身份證,可提供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人名章
成本價房屋:
1. 普通單位產權房屋
查看原購房合同是否有特殊約定,如“5年之后才能出售”或“單位有優先購買權”之類的條款。
如有此類條款:需要單位出示《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征詢意見表》(加蓋公章)。
如無此類條款:只需攜帶原始購房合同。
2. 央產權房屋
需提供《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房上市出售登記表》(原產權單位蓋章)。
第二步:買賣雙方至國土局附近的銀行打款。
第三步:買賣雙方到國土局辦理過戶手續。
第四步:買賣雙方至小區物業辦理物業交接手續。
第五步:買賣雙方去銀行辦理放貸手續(貸款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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