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二手房過戶是需要雙方一起到相關的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辦理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不予以配合,這樣就很難完成房產過戶的手續(xù)辦理,例如本文案例中,李先生購買了二手房,但是到了交房日期時,房東卻消失不見了,這樣的情況下,應該如何是好呢?
案例簡述:
李先生今年7月在房東王先生處購得一二手房,該房為動遷房,未滿3年,到2013年1月底可以到期過戶。雙方通過合同約定9月底先交房,等辦理房產過戶的的時候再結清尾款,但9月底已經過去了,李先生至今一直聯(lián)系不到房東王先生,距離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已經過去20多天了,因房子有其他租客居住,李先生未能強制收房,應該怎么辦呢?
律師解答:
如果雙方約定的交房日到期,房東未履行合同的,李先生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房東王先生履行合同,交付房屋。現在對方失蹤,可以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強制執(zhí)行,但這一訴訟的意義不是太大。建議可以等到2013年1月可以過戶時,要求對方協(xié)助辦理過戶手續(xù),再考慮收房問題。
知識拓展:
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xié)議、合并協(xié)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材料。
二、辦理房產過戶需要注意的事項有: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yè)執(zhí)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托書(收件窗口領取),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托書或公證書,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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