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介紹了離婚后房產過戶問題: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同時文章還提供了包括房產過戶,離婚后房產過戶問題,離婚后房產過戶等相關信息咨詢。
網友:我和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有一套住房歸我所有。但是該房產至今還有貸款沒有還清,另外該套房子的房產證以前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律師: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房屋必須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也就是說離婚一方必須先還清貸款后再辦過戶。
此外,因為該套房子的房產證以前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所以你辦理的是一半房產過戶。
在辦理手續時,應先出示離婚證,你的前妻也要前來簽字認可。
然后,工作人員先要對整個房子進行價格評估,再對房子的一半評估,之后購買者需交納一半的房產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