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打算出售一套位于武侯區肖家河沿街的,由于工作繁忙,他委托了一家名為“高知房產”的中介公司代辦產權變更手續。近日,劉先生與高知房產來到成都市公證處,辦理了委托書公證。劉先生認為,“公證對委托雙方都有好處,可以避免出現糾紛”。
記者從成都市公證處了解到,在房屋買賣的各項公證中,委托公證做得最多。公證處主要是證明,委托人授權他人以自己名義實施的法律行為或簽訂的委托合同真實、合法。
這類公證,尤以房主與中介之間的委托代理售房的公證居多;另一個做得比較多的公證是房款提存公證。也就是說,二手房的買主把房款提存到公證機構,并同房主約定好何時交房、交房現狀等細節問題,待這些條件都實現時,房主就可以從公證機構領取房款了。
成都市公證處工作人員介紹說,他們每隔幾天就會辦理一筆“二手房購房款的提存公證”。金豐易居的負責人也表示,這是一種比較安全的錢款交割模式。
那么,辦理了產權證的房子還需要公證嗎?哪些房子必須辦理公證?近日,成都市房管局的相關負責人就此作出了解釋,并提醒消費者在進行繼承和析產協議、委托交易等行為時,一定要到相關部門辦理公證手續;不過,新買的商品房就不必去辦理公證。
再者,消費者想要進行房屋財產保全,僅僅依靠公證是不夠的。成都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說,房屋作為特殊商品,與機動車一樣實行的是登記備案制:即使雙方公證了交易合同,而不到產權登記機關辦理過戶手續,仍不具備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二手房交易如不過戶,房屋產權仍屬賣方,如果賣方將房屋抵押,或二次銷售,房屋的產權則會發生變化,雙方難免要發生糾紛。只有辦理了過戶登記,買方的利益才能保證。因此,產權證和公證,在必須辦理的時候不能馬虎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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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了 房產公證有哪些
1.繼承和析產協議公證
如果出售的房屋是通過繼承或贈與等方式繼受得來的,且還未辦理房屋產權證變更登記手續,那么就仍未真正獲得房屋的產權,不能出售該房屋。消費者只有在將房屋產權證上的產權人名字變更為自己的名字后,才能真正擁有房屋的產權。要辦理產權變更,必須先辦理繼承公證,證明繼承人的身份和所應繼承的財產份額后,持繼承公證書到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
另一種可能出現的情況是:與繼承人共同擁有房屋產權的產權共有人,不同意對出售房屋,為妥善解決繼承人和共有人的分歧,繼承人可以通過辦理析產協議公證將房屋劃分份額,由繼承人購得其他共有人的產權份額,變更產權后進行出售。
2.聲明書公證
根據有關規定,二手房出售要征得共同居住人的書面同意。由于房屋產權和居住使用權可以分離,二手房多為多人共同居住(或落有多人戶口)和使用,沒人愿意購買帶著住戶的房屋,“同意書”便是要共同居住人表明他們同意您售房,同時承諾在您售房后他們放棄對該房的居住使用權。如在共同居住人中有產權共有人,還要一并解決該產權共有人對您全權處理其產權份額的委托等等。“同意書”的內容將直接影響到您后面售房合同的內容,如解決不好會因共同居住人的不配合而使您違約。您可以讓公證員指導您與共同居住人簽署一份完備、嚴謹的“同意書”,并對“同意書”進行公證,以使您的“同意書”取得法定的證據效力。
3.委托書公證
委托書公證包括產權共有人對您全權處分其產權份額的授權書公證和您對中介機構的委托協議公證兩種。
4.買賣合同公證和擔保合同公證
為個人住房貸款提供法律意見書和貸款合同審查等服務。
5.提存公證
二手房買賣合同在實際履行中,房屋的交付是一個突出的問題。因為購房合同的簽定到產權證的變更須一段時間,交房等不等產權證下來?交了房款,房屋實際使用人(如承租人)不騰房怎么辦?如購房人擔心房子不能如期騰出而不愿先交出房款,那么配合買賣合同公證,您可以辦提存公證,將房款提存公證處。這在法律上視為您已履行了交款義務,售房人可在此基礎上按合同實施騰房、交房義務;若雙方均按合同履行了自己的義務,則公證處會根據雙方的指示將房款移交給售房人,否則仍可退還購房者;您出可以在條款中約定:移交房款之日為入住之日,在公證員監督下完成交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