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公證流程:
1、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2、公證受理。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
3、公證審查。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fā)現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處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4、出具公證書。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guī)定或批準的格式制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房產公證費用的收費標準
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房產案件,是要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收取一定的公證費用,現將一般的公證收費的的標準簡介如下: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國籍、委托書、親屬關系婚姻狀況、未受或受過刑事處分,收費10元;
2、證明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收費10~50元; 3、證明印鑒屬實,證明副本、節(jié)本、譯本與原本相符、證明影印件與原件相符,收費5元; 4、證明遺囑、遺贈、證明產權、證明查無檔案記載,收費10元;
5、證明法人資格、收養(yǎng)、財產分割、證明產品抽樣檢測,收費10~30元;
6、證明擔保書、證明公司章程、資信情況等有關文書,收費50~200元;
7、證明商標注冊,收費50元;
8、證明勞動保險金、養(yǎng)老金、子女助學金的,每件收費5元;
9、證明招標、拍賣、開獎、收費100~150元;
10、證明勞務合同,收費5元;
11、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費5~20元;
12、證明股票、房屋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最低收費不得低于10元;
13、證明財產繼承、贈與:
接受益人收金額總數收費
(1)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最低收費10元;
(2)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
14、證明債權文書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按債務總金額的千分之三收費,原債權文書經過公證的,按千分之一收費,最低收費10元。
15、翻譯,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
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
外文校對,每千字5元。
16、保管遺囑或其他文件、證據保全,收費5~10元。
17、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費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