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家、是窩、是避風港。
在公證處,80%以上的公證,都與房子有關,房產公證正在“發熱”。
究竟什么樣的房產需要公證,該怎么辦,得注意哪些呢?
案例一為兒女買房 公證才安心
張燕的獨生女小華,今年要和相戀兩年的男友劉剛結婚,可他們的婚姻之路被一套房子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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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剛家不富裕,每月工資1800元左右,讓他首付個十幾萬貸款買房,他想都不敢想。劉剛父母在農村,幫不上他。小華家在長春,經濟條件較好,她就是看上劉剛能踏實過日子,一心要嫁給他。
眼看婚期將近,房子還沒著落,張燕提議,娘家可以買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讓女兒和女婿居住,可是……
小華小時候,張燕就和小華爸爸離婚了。張燕覺得,男人都不可靠,現在說對女兒好,誰能保證5年、10年后也能對女兒好?萬一以后他跟女兒搶房子怎么辦?
“去做個婚前財產協議?”可張燕轉頭又想,這樣會讓女婿心里不舒服,不利于倆孩子生活。
這時,一個老工友跟她說,不如去問問房產贈與吧。
上周,張燕來到家附近的公證處咨詢,公證人員告訴她,房子是她給女兒買的,署名是女兒,婚前買房且付全款的,本身就是女兒個人的婚前財產,不涉及婚后再分。如果是貸款的,首付是誰拿的就是誰的,婚后貸款部分按照相關規定夫妻共擔。
隨后,公證人員為張燕及其女兒辦理了房產贈與公證。
記者從公證處了解到,近幾年,房子成為人們財產中最重頭的一部分。房子歸屬問題,成為備受矚目的焦點。
關注房產公證的問題,特別是贈與公證的相關事宜,很多五六十歲的家長來咨詢。畢竟讓“80后”花幾十萬去買套房子,幾乎是不可能的。可父母贊助又怕房子買完,孩子婚姻不幸福,分手時出現房產糾紛,房子怎么署名、什么時候買、怎么辦公證,逐漸被很多待婚青年的父母重視。
案例二 老人遺產 兄妹“公證”分
老趙家有4個兒女,且都過了不惑之年。10年前,趙老漢老伴過世,趙老漢住著一套160平方米位于繁華路段的房子。小女兒和女婿陪在老人身邊,負責照顧老人的飲食起居。其他3個子女每月付給老爸贍養費。
今年3月,趙老漢去世了。房子該咋分呢?小妹妹認為,她陪著老父親那么多年,至少應該得到房子的一半。但其他子女覺得,房子就是父母留下的,應該分4份。
后來,幾個人口頭答應,房子給老妹妹1/3,其余的部分,另外三個人平分。可中間一個人又變卦了。
這讓他們想到,小時候,家里窮,一塊糖分4份的事兒。不過,房子和糖可不一樣,幾個人僵持著,原本還經常串門,現在都不怎么來往了。
為此,大姐找到律師咨詢。律師給出意見:去公證處辦理。老人留下的房子,按照幾個子女的要求,可以把結論落在書面上,有了法律效力,就不怕誰再變卦了。
就這樣,兄妹4人來到公證處,房子的分割按照小妹妹多出20%為定,小妹妹繼續住該房,只是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其余房款給其他哥哥姐姐。
公證過程很簡單,4個子女都到場了,一上午就辦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