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為本市市區居民戶口;
2.申請家庭申請當月前連續12個月內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6850元;
3.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6㎡;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注:1.未婚者應與其父母共同申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本市無直系親屬的未婚者,可以單獨申請廉租住房。
2.父母或已婚子女一方有住房且共同居住或各住一套的,按實際居住人口分攤面積,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條件,無房一方可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實際發放金額在扣除分攤面積后實行差額租金補貼。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高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條件,無房一方只可申請實物配租保障方式,不予發放租金補貼
申請材料
基本材料:
1.申請家庭所有成員身份證明。
2.申請家庭所有成員戶口簿(戶口簿不能反映家庭成員關系的,提供公安、司法部門相關材料)。
3.申請家庭提供收入證明,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證。
4.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附加材料:
1.有房家庭: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者公房租賃證明材料。
2.無房家庭:提供租賃合同。
3.父母和子女同住家庭:提供所居住房屋的房地產權證。
4.特殊獎勵家庭:提供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以及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相關證明材料。
5.因重大疾病治療等原因在申請前3年內轉讓住房的申請家庭須提供病歷和費用發票等證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申請流程
1.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準入條件的家庭,由申請人在戶籍所在地社居委領取并填寫《合肥市城鎮住房保障申請表》等相關表格,簽訂住房保障申請承諾書,并提交申請材料。
2.申請人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社居委不一致的,須先到實際居住地領取《合肥市社會救助事項入戶調查表》,實際居住地社居委須在5日內完成入戶調查、填寫調查表并簽署意見;申請人憑簽署意見的入戶調查表和相應的申請材料至戶籍所在地申請。
申請地點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