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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我通過置換,想把原來的房屋賣掉,換一套大些的房屋。我的房產買家付了我3萬定金,簽了居間合同,約定2個月后付首付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后,我又看中了一套房產,付了5萬定金。現在我的買家突然不買了,定金他也不要了,這樣我就沒有辦法買房了,必然造成我也違約,可我定金付了5萬,這之間的差價損失我該怎么辦?
合同具有相當行,也就是說,你與買方或賣方簽訂的合同,只對合同的對方負責,承擔責任,享有義務。你現在簽了2份合同,一份是買房合同,一份是賣房合同,現在你的買家不想買了,要承擔違約責任,向你給付違約金,但這不影響你買房合同的履行,如果你不買了,也要對你的賣家承擔違約責任,兩種責任相互之間無關,不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