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約定租期是2年,可才履行了半年房東就提出要漲房租了,說我如果不同意,就要趕我走?請問如果這樣,房東要怎么承擔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內,出租方、承租方均應根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享有各自的權利,否則就可能構成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租賃合同履行了一部分,出租方不愿意根據合同約定履行,你可以拒絕不理會出租方的無理要求。如果出租方強行趕你走,則出租方構成違約,要根據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你的損失,還可以要求出租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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