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地產糾紛主要是以房屋質量和延遲交付糾紛為主,如交付房屋存在各種質量問題、質量瑕疵等,延遲交付房屋、項目相關配套設施未能交付,有的還存在對贈送面積出現糾紛的情況。
東莞市房地產協會副秘書長張自立表示,從房協接到的投訴和歷年情況分析,房屋質量和延遲交樓是東莞出現最多的糾紛類型。
類型一:房屋質量
投訴:5月2日,一位購房者投訴自己去年8月在大嶺山某大型樓盤2期53棟買了一套頂樓單元,在收房的時候發現廁所頂下陷裂開了,但開發商咬定沒問題。
分析:一位業內人士表示,2007年樓市瘋狂時期一些開發商高價買進大量地塊,算上規劃報建和建設時間,基本都是在2008年底和2009年初交樓,由于這一時間的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處于高位,而價格卻出現低谷,開發商難免出現質量問題。
類型二:延遲交樓
投訴:5月16日晚,由于無樓房驗收合格證業主拒收樓,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個別業主一氣之下破壞了南城某樓盤的售樓處。此前,莞城區東莞合和商業中心2008年3月31日前交樓,但最終“竣工驗收備案證書”驗收日期卻是10月17日,備案日期是2009年1月16日。
分析:張自立表示,由于一些小開發商或者新入行的房地產公司對申報流程不熟悉,往往提交的竣工驗收資料不齊全,在建設局窗口遞交資料的時候,會被要求補充資料。
此外,申報資料中需要建設施工單位出具證明,由于部分開發商和建設施工單位出現付款糾紛,施工單位會拒絕蓋章,這也會延誤申報的時間。
從數據來看,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今年第一季度已受理604起商品房糾紛案件,其中延遲交樓的案件占商品房案件總量的80%。
消費者必須理性維權
綜觀2006年、2007年業主維權事件并沒有現在所反映的那么多。為什么地產投訴會在這段時間集中出現?
廣東賦誠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李錫國表示,從他接觸的案件來看,投訴糾紛較多的時間應該是2008年底,因為2007年購房的交樓時間一般都集中在2008年下半年,加上樓市在這兩年里經歷了從頂峰到“低谷”的拋物線下跌,使購房者在心理上難以接受市場波動,造成糾紛相對集中。
如果要說現在又是投訴糾紛高峰,則應該是在經歷過2008年底第一輪的糾紛雙方的協商談判解決后部分爭議得到了解決,但仍然是有部分可能在第一輪協商未能解決的問題,造成現在業主采取新一輪的維權活動。
“在法治社會不管何種違約、違法、犯罪行為均應當通過合法渠道、合法的方式解決。”李錫國表示,維權的前提是應當理性維權,維權的同時要清楚自己目的是什么
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