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先前,深圳停止征收房屋租賃管理費,但并未徹底取消征收。近日,深圳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市政府提交的修改房屋租賃條例的議案,從法律層面徹底取消房屋租賃管理費。深圳修改取消房屋租賃管理費的相關內容請看本文介紹:
上世紀90年代初,為加強房屋租賃市場管理,維護市場秩序,深圳就設立了房屋租賃管理的專門機構,按一定標準對房屋出租人收取租賃管理費,用于租賃管理部門的經費開支。
1992年12月,市人大頒布《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以法規形式明確租賃管理部門可依法收取該項費用。
《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于1997年、2002年、2004年先后三次修訂,但收取租賃管理費的規定一直保留。相關政府人員表示:房屋租賃管理費主要用于對流動人員的服務管理和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深圳房屋租賃管理費的收取一直受到外界質疑。
近年,在市“兩會”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多次呼吁取消收費,認為房屋租賃管理費與國家部委和廣東省的文件要求不符,增加了企業負擔。但盡管呼聲強烈,相關部門一直以取消收費時機不成熟為由繼續征收。
去年12月19日,國家財政部、發改委下發了《關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明確要求深圳免征房屋租賃管理費。為落實國家部委意見,經向市人大報告,市財政委、市發改委此前已聯合發文,自今年1月1日起暫停征收房屋租賃管理費。
暫停征收后,市政府此次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修改條例,避免立法滯后的詬病,排除房屋租賃稅費改革中立法層面的障礙,徹底取消房屋租賃管理費。
知識拓展:
房屋租賃管理費的計算公式:
根據上述規定,可以得到如下基本計算公式:
出租人月繳租賃管理費=租金收入×租賃管理費費率
具體情況如下:
①非居民自建房辦理合同登記手續的房屋租賃管理費計算公式:
出租人月應繳租賃管理費=月租金收入×2%
(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與指導租金孰高原則確定)
轉租人月應繳租賃管理費=(轉租租金收入-原合同租金支出)×2%
②非居民自建房屋出租辦理合同備案手續的房屋租賃管理費計算公式:
出租人月繳租賃管理費=月租金收入×3%
(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與指導租金孰高原則確定)
轉租人月應繳租賃管理費=(月轉租租金收入-原合同月租金支出)×3%
③居民自建房屋出租辦理合同登記手續的房屋租賃管理費的計算公式:
月應繳租賃管理費=核定月租金收入×2%
④居民自建房屋出租辦理備案登記手續的房屋租賃管理費的計算公式:
月應繳租賃管理費=核定月租金收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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