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ipt> 商品房價格是購房合同中的重要內容,買方或賣方一般都較重視。但價格問題也常常導致糾紛。有些合同房價是購價還是買斷價?對一些后續款項及交易過程中的各種稅費等由誰承擔不加規定或規定不明,也易發生糾紛。如有的合同中規定:“暫定房價××,按實際造價結算,多退少補。”這樣的條款就易生糾紛,因為實際造價由誰核算?利潤率是多少?造價高利潤率也高還是不變?這些問題非常不明確。賣方主觀上想以這樣模糊的條款轉嫁商業風險,但實踐中卻做不到。還有的在合同中規定,“今后一切后續費用均由賣方負擔”,但是交易稅和契稅國家法律明確規定應由買方承擔,這些費用算不算“后續費用”?協商不好恐怕就會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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