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合同上的房屋面積為60平方米,拿到合同時卻發現房屋面積縮水變成58.1平方米。近日,陳先生在南城西平片區某樓盤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取合同的時候卻發現房屋面積被篡改,少了1.9平方米。陳先生憤而要求解除合同退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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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
2011最新購房合同范本
房屋面積少了1.9平方米
一般情況下,合同修改也需買賣雙方在修改地方簽字確認,為什么陳先生會遇到合同篡改的問題呢?陳先生告訴記者,當時看中房子時,中介公司并沒有拿出房產證,只是口頭說房產證上是60平方米,而且也在《房地產買賣及居間合同》上填寫了房屋的建筑面積為60平方米,陳先生夫婦分別在合同上簽了名,但業主夫妻卻只有男業主簽了名,對方表示女業主當時人沒在東莞,由于房屋是他們夫妻共同擁有,必須二人均簽名才有效,所以簽合同當天并沒有把合同給陳先生,而是放在了中介處。與此同時,按照中介公司的建議,王先生給了業主1萬元定金,并簽寫了收據。
幾天后,買賣雙方相約到中介公司補簽并拿回合同,陳先生驚訝地發現,合同上的建筑面積由原來的60平方米被改成了58.1平方米,縮水了1.9平方米。為此陳先生提出了異議,但中介仍然讓女業主在合同上簽了名,并要求陳先生必須買這套房,堅決不予退還訂金。
由于房屋面積與約定面積不符,加上中介公司態度較差,陳先生改變了主意不買房,并要求退還1萬元定金,此事協商未果,雙方仍在僵持中。
律師:
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可退房
合同被改,面積縮水,退房是否有法律依據?廣東兆達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李錫國表示,如果購買人能夠提供修改之前的三方合同,并且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是有權利解除合同。
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規定,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商品房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房人有權退房。根據計算可得,王先生要購買的房屋,原合同上的面積比實際面積大3%以上,可以要求退房。
然而,關鍵的問題在于,陳先生并沒有拿到最初的購房合同,由于沒有實證,陳先生若是不要房子,就虧了1萬元。
買二手房要先了解產權人信息
據了解,買二手房存在糾紛的情況并不少見,合同糾紛也是屢見不鮮。律師認為,購買二手房要先了解產權人信息,這樣才能盡量避免出現合同糾紛。
首先要了解產權人的基本信息,如先看看房產證了解房屋的購買時間,房屋共有人是誰,房屋的實際面積多少。
此外,要了解房屋的使用現狀,是產權人在居住還是出租,若是出租,租期還有多長。有些業主簽了長期租約,卻將房子出售,租戶不愿搬走,導致購房者長期不能使用的案例也有出現過。
最后,要防止一房多賣的現象。有些業主已與他人簽了購房合同并已經交給他人使用,只是房子還沒過戶,當房價上漲,便企圖把房子轉賣賺更多的錢,使第二個購買人非常被動。
保險起見,購買二手房,最好到房管部門查詢房產信息。購買人通常拿到業主的房產證編號和業主姓名,并證明是利害關系人,就可以到房管部門查詢房產信息。若是房管部門不接受查詢,可委托律師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