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手捧物權法 反對物管停車位收費
《物權法》于日前頒布并將于今年10月1日實施,它對于小區業主權益的規定,使業主與物管公司經常存在的矛盾出現了新變化。
前天上午,廣東佛山市禪城區華景苑小區的物管公司舉行車位抽簽活動時,上百名業主聚集一起,拉起標語條幅,反對小區物管公司劃定停車位后收費。
業主們翻出了最新出臺的《物權法》,指出停車位所有權與收入屬于全體業主,物管公司無權收費,物管公司當日舉行的車位抽簽因此中途而廢。
物管公司解釋,公司劃定停車位收費的申請,經過審批,獲得了收費許可。
物管公司表示,《物權法》到10月1日才實施,之前還需要按照政府審批辦事。《物權法》規定公共土地屬于業主,但并未規定不能收費,實際上,物管公司的收費是取自業主又用于業主的。
對于《物權法》未正式實施之前如何處理這一矛盾,廣東的孫燁律師認為,這對權益的確定并沒有影響。因為《物權法》只是以國家法律形式確定了以前一些已經存在的規定,如《物業管理條例》已經確定了公共用地屬于業主所有。
業主手捧物權法 反對物管停車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