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租的房子里,衛生間的連接水管壞了,打電話給房東,他說讓我自己解決,請問這是誰的責任?發生的費用應該由誰來支付? nzb廣州房產律師網 答:《合同法》規定,房客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
問:租的房子里,衛生間的連接水管壞了,打電話給房東,他說讓我自己解決,請問這是誰的責任?發生的費用應該由誰來支付?
答:《合同法》規定,房客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維修義務由房東承擔,除非事先有約定。房東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房客可自行維修,但費用由房東負擔。因此,如果你和房東之間沒有特別約定,水管又不是你故意損壞的話,屬于租賃物的自然老化,可以請物業來修復,費用由房東承擔。
問:我跟房東簽定了半年合同,還有兩. 個月到期,但我想提早退租。當初合同里說只要提早一個月提出就行,但房東說我違約,要扣我一半押金。是這樣嗎?
答:如果你是按租賃合同約定的程序提出退租,你就不算是違約,房東理應把押金全部退還給你。
問:租賃期滿后房東是否可以立即叫房客遷出?
答:房屋租賃期滿,房屋租賃合同即終止,承租人應按合同日期遷出承租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繼續使用該房屋,應當在租賃期屆滿三個月之前提出,并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如果承租人未及時提出繼續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賃期滿后又未及時遷出承租的房屋,即屬違約行為。這時,承租人除了應支付逾期使用期間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如果因這一違約行為給出租人造成經濟損失,而這種損失已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有些出租人在租賃期滿后,并不向承租人提出收回房屋,而繼續向承租人收取房租,這實際上是承諾了租賃的延長,不能稱承租人違約。這種延長的租賃關系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易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