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樓市新政出臺后,房屋買賣交易量明顯下滑,使得房屋租賃市場火爆起來,一些中介公司為了獲得更多利潤,不惜采取欺騙的方式獲得房源,再私自轉租給其他租客以獲得利潤。昨天,豐臺法院的法官提醒廣大房主要警惕中介人員扮房客欺騙。
案例:三居租出變五居
劉女士將自己的兩居室租給了小王,雙方約定以轉賬的方式支付租金。
后來,劉女士發現轉賬給她的竟然是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借著查看暖氣的機會,劉女士才發現自己的房子已經轉租給四個人。隨后,劉女士打電話質問小王,小王先是推脫,后來干脆不接劉女士的電話。氣憤的劉女士將小王告上法院要求撤銷合同,并要求小王將轉租利潤返還自己。最后,經豐臺法院調解,雙方解除合同,小王將轉租利潤返還給劉女士。
趙先生在出租房屋過程中,也遭遇了與劉女士類似的事情。趙先生將自家的三居室租給了自稱是白領的孫先生。后來,小區物業公司向趙先生反映,房子被租給了很多人。趙先生查看后發現,房子被改造后分租給五戶,趙先生在與孫先生交涉的過程中得知,孫先生是一名房地產中介人員,正是當初與自己簽訂租賃合同的中介公司的副經理。趙先生一氣之下將孫先生和其所屬中介公司一同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銷合同。法院支持了趙先生的請求。
提醒:合同明確居住人數
豐臺法院遲公化法官介紹說,盡管此類案件存在一些細節上的差異,但是大都遵循這樣的模式:先是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冒充白領或大學畢業生與房主簽訂租賃合同,謊稱僅有一人或兩人居住,等到房屋到手之后,再由中介公司轉手租給其他多名租客。中介公司還會對一些三居室的房子做改動,將三居室的客廳、飯廳隔成兩小間,這樣租客人數就更多了,中介公司可以獲得很可觀的利潤,而房主卻被蒙在鼓里。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中介公司采取雙重標準,和房主簽合同時明確要求轉租的權利,與租客簽訂合同時,卻嚴格限制私自轉租。一旦房主發現轉租的情況后,中介公司一般采取不合作的態度,百般推諉,拒絕退房。
法官提醒說,房主在出租房屋時須小心謹慎,為了避免中介人員扮房客轉租牟利的事情發生,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房屋的居住人數,對承租人轉租的權利進行限制。如果承租人要求轉租的權利,在合同中對轉租租金高于原租金部分的歸屬也要做出明確約定。對房屋內的附屬設施、設備列出清單。合同簽訂后,房主應注意看房屋的租住情況。承租人在與中介公司簽訂合同前也要查看房產證、房主委托中介公司出租房屋的委托授權書,避免落入中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