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2月1日起施行 群租將被封殺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了《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市場中將房屋分拆、隔斷“化整為零”的群租行為明令禁止,要求出租住房應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出租住房建筑面積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違規者由當地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辦法》中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該規定將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群租現象在我們的周圍早已司空見慣,多個人合租一套房子,室友越多各自分擔的租金就越少,這在房價持續走高的近幾年里,一直是那些暫時沒有住房且低收入者們無奈的居住方式。該《辦法》一出,很多打工族開始叫苦不迭,而也有很多人對此連聲叫好。
“看見這條新規,我覺得自己將變成最大的受害者。”從河北來呼和浩特打工的魏秀敏說。兩年前,因為僅有700元的月收入,魏秀敏和其他六位“外來妹”一起開始了“群租”生活,七個人擠在一個不足80平方米的二室一廳里,除了各自的那一張床鋪外,房內能夠回旋的余地十分有限,“雖然住得有點兒‘憋屈’,但我們每人每月租金才130元,水電暖費也全由房東負責,自己基本上沒有太大的經濟負擔。”隨著工作的不斷調換,魏秀敏搬了好幾次家,現在她住在客廳里,原來,房東為了多掙錢,就把客廳的一半面積又隔了一個小屋來出租,魏秀敏就住在其中。“這個小屋每月收我200元,雖然面積小點,但也算有自己的獨立空間。”魏秀敏對自己現住的這個“獨立空間”很是滿意,可當她聽到以后不讓群租了的消息時,一下發了愁:“不讓群租了?那我們以后可住哪兒啊。”
魏秀敏的話代表著很多“蟻族”的心聲,他們工資不高,可在城市中生活花銷卻不少,所以只能選擇群租。采訪中,許多租房者在聽到這一《辦法》的時候都顯得較為慌張,因為將來個人所付房租會大幅上漲,這意味著今后的生活將更加艱難。
一些房屋出租者看到了每個床位或每間房屋的租金之和要遠遠高于整套房屋的出租價格,便開始按照床位或單間出租自己的房屋,有的甚至不惜改變房屋結構,使空間利用率達到最大。近日,記者在附中東巷學苑樓內走訪時就看到,一戶三室一廳的房子硬是被房東改造成了“五室一廳”,這套房子是按床鋪的形式對外出租,每張床每月180元,兩個大一點的臥室分別住著三個人,一個小臥室里住兩個,為了牟取暴利,房東又用木板將客廳隔了兩個獨立的單人小房間出來,這樣算下來,總共住10個人,那么房東每月就有將近2000元的收入。而記者在屋內看到,家居設施十分簡陋,衛生條件極差,如此普通的一套三室一廳,如果要按正常出租的話,是不可能有這么高收益的。
除了房屋所有者外,一些精明的租房者也從中看到了商機,紛紛當起了“二房東”,他們通常先租下一套房子,然后經過苦心“謀劃”后出租以獲取更多的利潤,例如臥室隔斷、客廳重建、添設閣樓等,走訪中記者還了解到有一位“二房東”因發現租客幾乎都不做飯時,竟干脆把廚房也騰了出來,只擺了一張單人床和一張小桌子,便以每月150元的租金租了出去。
而他們發布信息都是通過網絡的形式,只要手里有房且會上互聯網就能把信息發出去,無需任何成本費。群租暴利催生了一大批職業“二房東”,而這部分人一般都是只知收錢不管經營,給群租市場造成了很大的潛在危險,該《辦法》的出臺有力地給了這些人“當頭一棒”。
小區“隱患”將除居民熱切期盼
“群租房”看起來只是個體表現,實際卻不然,它是關乎著周圍居民治安、防火、安居等一系列生活環境的大事。近些年,關于群租擾鄰的事件時有發生,例如租客深夜打麻將,害得左鄰右舍睡不好覺等,這一點家住團結小區的居民王大爺深有體會:“一個房子竟然能住那么多人,24小時都有人進進出出,尤其是早晨、中午和晚上這三個點兒,對面的門更是叮咣亂響,住的人經常更換,而且人員太雜,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而當記者告訴他“群租房”將被禁止這一消息時,王大爺十分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