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不規范 租賃雙方都犯難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洛陽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外來務工者。來自四面八方的外來務工者對住房的需求拉動了洛陽市房屋租賃市場的繁榮,但是,房屋中介機構手續不全、缺乏誠信的狀況卻擾亂了正常的租賃市場秩序。近日,記者走訪了市區幾家房屋中介機構時發現,有些房屋中介機構并不正規,僅靠電話和網絡信息收取租房信息“顧問費”。房管部門提醒,租賃雙方應與正規的房屋中介機構簽訂協議,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一個人的“房屋中介”
近日,記者走訪了老城區、西工區、澗西區等幾家房屋“中介機構”。調查中發現,洛陽的租房中介機構有著許多不同的名稱,諸如“租房信息服務部”、“某某租房部”、“某某租房網絡部”等,但這些房屋中介機構大都并不正規,既無營業執照,也沒有相關管理機構的認證,一間狹小簡陋的辦公室、一張辦公桌、一兩名員工、幾本所謂的租房信息,就構成所謂的“房屋中介”。在暗訪中記者發現,這些所謂的“房屋中介”都是以提供租房信息收取“顧問費”的形式存在。“中介機構”的工作人員對出租房屋的了解,僅限于“房主”的一個電話。隨后,工作人員再將記錄下來的這些信息轉給交了“顧問費”的租房者。
昨日,記者在七里河一處房屋信息部暗訪時,其負責人王某表示,該房屋信息部有“洛陽所有待租房子的信息,什么地段、什么內部設置的房屋都有,完全可以滿足租房者的要求”。他還拿出一本半尺厚的記錄本,佯裝仔細查找。他告訴記者,這里所有的信息都是他們自己一套房子一套房子看過來的,絕對沒有任何問題。可是等記者交了60元的服務費后,王某卻表示該中介只是信息服務部,并沒有房屋中介合同。據另一工作人員表示,信息部的房子信息也是從朋友那里和網上得來的,但是可以保證給記者找到合適的房子。隨后他提供了一個電話,讓記者自己跟房主聯系,便不再理睬。記者在走訪其他幾處房屋中介機構時也基本遇到了相同的情況。
假房東惹出的煩心事兒
洛陽師范學院的大四畢業生小李,前不久通過房屋中介機構得知在安樂附近有一套出租房,兩室一廳,水電氣齊全,月租200元,當時他還認為很幸運。交了“信息服務費”后,小李從中介手中得到房主電話,便和朋友來到該出租房。當從“房主”那兒了解了出租房的具體情況后,兩人留下一個月的租金離開。此后的一個星期里,“房主”又向小李收取了共計500元的押金和房租。但就在小李住下半個月后,面前又出現了一個房主。他最后調查得知,當初把房子租給他的人竟然是這個房子的租戶。在得到500元后,這個轉租者就失蹤了,而且現在還拖欠著業主兩個月的房租。無奈的小李找到了“房屋中介”,可是中介的工作人員卻表示這事怪小李不小心,他們并沒有義務去驗證房主的真假。小李說:“如果當初多從鄰居那兒了解一下這個房子的情況,也不至于上當受騙。”記者了解到,當初小李和房屋中介簽訂的“合同”上并未列出雙方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實際上只是一紙表示收過費的收據而已。
對于許多租房者來說,租房中遇到的煩惱還有很多。
房主租房憂慮多
采訪中,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以前曾出現過租房者不僅不交房租,甚至將出租房里的家具、沙發甚至煤氣灶等搬走的事情。還有許多業主反映,房子出租時還干干凈凈的,設備完好;可等租房者退租后,房子卻變得又臟又亂,一些設備也被損壞,有些業主因此和租房者鬧起糾紛。采訪中,有的業主對此表示無可奈何:因為房子出租后,不可能常去看,無法及時知曉房子的情況。
在市公交公司工作的閆先生在老城區有一套老房子,通過房屋中介機構租給了兩個來洛打工的女孩。“之所以租給女孩子,是因為女孩子愛干凈,也講理。”閆先生說。閆先生和兩個女孩簽訂了合同,規定每個月的月初交房租。可是到了第二個月月初,他找她們收房租時,兩個女孩子都說工資還沒發,希望能延后再交。“我當時想,兩個女孩在外面打拼不容易,就答應了她們的請求。”可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大大出乎閆先生的意料;到了月底,他又去向她們收房租時,出租房里已是人去屋空。閆先生很氣憤,無奈之下,他只好跑到當初的房屋中介機構,質問他們找來的人為什么不可靠?而中介方說他們只幫人出租房子和介紹房子。對閆先生的事情,中介方表示同情,但稱不會負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