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房屋是自己的,但只要房屋已租賃給他人,想買賣還不那么容易呢。王某將自己的一套90余平方米的營業用房出售給一個熟人張女士,并辦理了過戶手續,多年租賃該房的承租人某建材公司以其未能在同
別看房屋是自己的,但只要房屋已租賃給他人,想買賣還不那么容易呢。王某將自己的一套90余平方米的營業用房出售給一個熟人張女士,并辦理了過戶手續,多年租賃該房的承租人某建材公司以其未能在同等條件下享有房屋優先購買權為由,將產權人王某與買受人張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確認這一買賣無效,并由自己按張女士的價格買下房屋。最終,法院判決王某與張女士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無效。
據悉,某建材公司自1995年12月起與王某簽訂為期8年的房屋租賃合同后,一直承租著王某的90余平方米門面房用于經營建材業務。. 合同到期后,雙方雖未續簽新的合同,但建材公司仍向王某交納租金,王某也未提出異議。去年5月19日,王某突然發出對外出售門面房的公告,要求欲購者報名登記。8月23日,建材公司提交了購買現承租門面房的申請,并向王某交納了競標保證金。9月9日,王某再次通知有意購房者有權參與競買,開標時由出價最高者中標。在9月14日的競賣中,王某要求建材公司在內的六位競買者采用密寫方式報價。最終建材公司每平方米5800元的報價不敵張女士的每平方米6050元的報價。同月,王某與張女士到房管部門辦理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看到這個結局,建材公司不干了,一紙訴狀將王某與張女士告上了法庭。
法院為何判決王某與張女士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無效呢?首先,建材公司和王某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真實有效的,這是前提。合同期屆滿,雙方雖未續簽書面合同,但建材公司仍使用租賃房屋并繳納租金,故雙方租賃關系繼續有效。當王某決定出售該房時,應依法提前三個月將售房事宜告知承租人。本案中,房屋售價形成于競價結果確定之時,故合同法規定的“合理時間”和民法通則貫徹意見規定的“三個月”均應以中標價產生后起算。也就是說,王某并未提前三個月將售房事宜告知建材公司。
其次,王某采用密寫報價方式競賣房屋,屬程序不當,對承租人建材公司而言,不能視為“同等條件”。建材公司參與競價和其起訴前的行為不能認定建材公司已放棄優先購買權,相反,建材公司以訴訟方式明確表示其主張該權利的意愿。王某與張女士簽訂購房合同及產權過戶行為,因侵害建材公司享有的優先購買權,所以認定無效。
對于建材公司提出以相同價格購買房屋的要求,法院沒有支持。這是因為合同無效并不等于建材公司當然與王某建立房屋買賣合同。法律僅規定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當出租人未按規定將房屋優先出售給承租人時,承租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合同無效。此不僅是合同行為的無效,更延伸至合同內容的無效。同時,王某與張女士所簽的合同無效后,建材公司并不能當然取得原合同中買受人的地位,即建材公司并不能簡單地將無效合同中買受人張女士的權利義務取而代之。對于相關約定,仍應由出租人與承租人形成合意,新合同方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