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市場管理薄弱
在大的市場環境下,房屋租賃中介及信息服務業應運而生,并逐漸被消費者認識和接受。在方便求租者和出租者的同時,中介公司也獲得了可觀的利潤。隨著中介機構數量急劇增加,問題也逐漸顯露出來。去年北京市有關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房屋中介服務投訴821件,比上年增加1倍,爭議金額達到65萬元。有的經營者被反復投訴達20多次,這還不算有的消費者自認倒霉沒有投訴的。這使得租房中介的信任危機日益加劇。
記者從工商部門了解到,眼下沒有房屋中介這樣的營業執照,一般搞房屋中介的都是在企業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中有“房地產信息咨詢服務”的內容,這種企業目前北京有近7000家。實際上,經營房屋中介業務需要經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等部門辦理許可證,而現在經批準從事房屋中介業務的公司只有500多家。
不法中介騙錢的基本招術記者經深入采訪,總結出不法房屋中介機構坑人的基本招術有四個。
虛假廣告--蒙。廣告是中介公司招攬租房生意的主要手段。京城有兩家專門為各房屋中介提供房源信息的機構,只要交費,就會得到房源信息。不法中介為招攬客戶,便用自己的名號把這些信息做廣告,以壯門面。有時還做“技術處理”:比如萬壽路的一居單氣,可改成五棵松的二居雙氣,并且不寫門牌號,誰都無法查。
文字游戲--坑。有的公司在《租房委托書》中設陷阱,如協議只有承租人的義務,沒有經營者的義務;只有承租人的違約責任條款,沒有經營者的違約條款;有時房東與消費者見面后互遞了名片,但沒有達成交易,也算“代理服務成功”。
內外勾結--騙。一種是與房主串通來騙。消費者與房主談妥當,中介公司就拿到了中介費。當消費者準備租房時,房主告知,此房有變不能出租了,消費者再找中介公司時,得到的答復是已經中介成功。要找房還得再交錢。還有一種情況:房主是假的,騙術基本與前一種相同。
腳底抹油--溜。海淀區的李先生給做廣告的中介打電話。接電話的小姐非常熱情,讓其到公司來商量。李先生一瞧公司在一家星級賓館辦公,小姐說話又和氣,就按規定先交了400元看房費。拖了半個月,就是沒租到房。再到辦公的地方,已是人去樓空。
不法中介公司通常是一種騙術不成,就采取另一種騙術,有時是“多管齊下”,令消費者防不勝防。
如何繞開“陷阱”租賃房屋,很難不找中介公司。他有騙術,你就要有對策。記者在多次采訪中得出防騙的幾招。
驗明正身--查。消費者通過廣告,相中了可心的住房,找到中介公司,首先必須看這家公司有沒有合法的中介資格,還要看工商執照、稅務登記。一般具有合法資格的中介公司都比較正規,出問題的可能性小,就是出現了問題,消費者也可以投訴。
簽字畫押--看。在簽《租房委托書》時,對合同條款要看仔細,防止某些條款損害自己的利益,看不明白的條款要問清楚。簽合同時不能著急。一般那些騙人的中介公司都知道租房者的心態,若是著急就正好入了他們設的局,再加上一催,有人就會把合同簽了。還有,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推出了《房屋中介服務合同》的規范文本,用這樣的合同比較保險。
付款交錢--慢。各種騙術的目的是為了中介費,消費者要捂緊腰包,不急于付款。錢一付,主動權可就在騙子手里了,消費者只有“挨宰”的份兒。付款時要收取正規的服務業專用發票。現在許多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費用時,大量使用非正規發票,常常使用收據,公章印跡也十分模糊。有的是為了不給消費者憑據,造成申訴時無法提供證據。若收了不正規發票或無效票據,那就很難投訴了,同時也為不法中介偷逃國家稅款幫了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