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稑I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已交付的專有部分面積超過建筑物總面積50%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時報送下列籌備。
推薦閱讀:
業主委員會章程
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
如何申請成立業主委員會
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所需的文件資料:
(一)物業管理區域證明;(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積清冊;(三)業主名冊;(四)建筑規劃總平面圖;(五)交付使用共用設施設備的證明;(六)物業服務用房配置證明;(七)其他有關的文件資料。
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業主提出籌備業主大會書面申請后60日內,負責組織、指導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由業主代表、建設單位代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員會代表組成?;I備組成員人數應為單數,其中業主代表人數不低于籌備組總人數的一半,籌備組組長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代表擔任?;I備組中業主代表的產生,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員會組織業主推薦。 籌備組應當將成員名單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業主對籌備組成員有異議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調解決。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配合協助籌備組開展工作。
籌備組應當做好以下籌備工作:
(一)確認并公示業主身份、業主人數以及所擁有的專有部分面積;(二)確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形式和內容;(三)草擬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四)依法確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表決規則;(五)制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產生辦法,確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六)制定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七)完成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其他準備工作。以上內容應當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15日前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業主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籌備組應當記錄并作出答復。
籌備組應當自組成之日起90日內完成籌備工作,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業主大會自首次業主大會會議表決通過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之日起成立。